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大探索创新力度提升宣传工作品质

2017-10-26 10:05: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匠心独具玉始成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6日讯   意识形态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是做人心的工作,必须得法,才能“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然而“知之非艰,行之惟艰”,又如“山积而高,泽积而长”,只有不断探索、不断积累,才能有所成就。

走进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你会发现这个成立仅两年半的新生宣传力量,竟能在短时间内准确定位、精准发力,加持“集体三等功”“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庭审直播最具影响力奖”“依法治市先进集体”等荣誉,展现着强劲的厚积薄发之势。近日,记者来到福州中院宣传处,探寻“小团队焕发大能量”背后的秘密。

召开新闻发布会

寻标——开启新征程

“宣传工作要以创新引领工作前行,努力使法院的宣传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这是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志伟在福州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所作的总部署、总动员。

“法者,治之端也。”新闻舆论工作作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福州中院党组始终将其作为审判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犹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提出了先建立组织机构,再调整力量结构,制度设备配套跟上、梯次接续、压茬推进的工作思路。

2015年3月,经市编委批准,福州中院成立了专门的宣传机构——宣传处,通过加强顶层设计,高位推动新闻舆论工作。

着力“打造一流的宣传团队”,也折射出福州中院院党组“欲善其事先利其器”的理念。宣传处人员在2年时间内,从4名干警持续扩容到9名干将,在“排兵布阵”上,也“用人如器、各取所长”,精心进行了年龄结构和学科背景的合理配置。

目前,这支由7名在编干警和2名录入员组成的新闻宣传职能机构,具备新闻传播学科背景的有4人,年龄结构呈金字塔形,“90后”占到4人。值得一提的是,宣传处全体成员都是共产党员,虽然宣传工作要求高、节奏快、压力大,但在他们的心目中,这里是锻造品行、磨砺意志以及增强协同性、激发创造力的熔炉。

“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可夺也”。福州中院分管宣传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欧阳春作为这支宣传团队的“领头雁”,常常在日常工作中亲力亲为、靠前指挥。他强调,新闻观是新闻舆论工作者的“定盘星”,新闻宣传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传播内容上体现责任感,既形成统筹推进之势,又展现重点突破之力。

福州中院宣传工作机制的建立,便从“寻标”开始破题,即以“团队有士气、宣传有生气、作品有名气”为目标,开启“对标、夺标”的征程。

既强调顶层设计,又注重基层探索。2015年5月,在福州中院宣传处处长池奇波的带领下,“带着媒体走基层”活动正式启动。《法制日报》《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福州政法网等媒体受邀陆续深入福州12家基层法院,“走下去”“沉下来”,从媒体视角调查直面全市法院宣传“生态”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就宣传工作“指方向”“划底线”。

调查研究是科学决策的基础。经过为期2个月的持续调研,在“底数清、情况明”的背景下,宣传处从整体规划入手,围绕审判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要求,牢牢把握审判执行工作的中心任务、紧紧抓住各个重要的法治宣传时间节点,绘制符合全市法院宣传工作规律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全市法院宣传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福州中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福州中院新闻发布会制度》《福州中院网络舆论引导制度》《全市法院宣传工作要点》等一系列考核、通报、奖惩机制,紧锣密鼓地出台。

这些制度契合福州法院工作实际,既有做好法院宣传工作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树立法院形象以及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的“三个结合”的部署,又有从不同角度分解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通过制度设计、安排、完善和衔接,形成全市法院“一盘棋”,制之有衡、行之有度地用宣传工作成果推动审判工作。

与此同时,福州中院院党组也将宣传工作摆上了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形成“一把手”总管、分管领导得力抓、宣传部门具体做、业务部门协同办,并在人、财、物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倾斜的“一把手”工程。据统计,2016年以来,福州中院已召开5次专门会议部署宣传工作、组织13次专业培训增强职业素养,添置20万元器材装备助推宣传实效。

宣传处全体成员“厉兵秣马”,他们或凭借长期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种子选手”经验,或依靠“热力新兵”满怀的工作激情,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推行“一线工作法”,定下目标、想好就干、干就干好。他们不计分内分外,不分上班下班,随时随地投入工作,加班加点成为常态,营造了全参与、齐行动的良好氛围。

福州中院宣传处引领着全市法院将新闻宣传的根扎入法院审判工作全局,将新闻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审判岗位和职能部门,集中宣传报道好人民法院执法办案的新成绩、司法改革的新进展、队伍建设的新进步、司法公开的新亮点,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实践。

机制促创新的“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促成了福州全市法院宣传工作量的提升和质的飞跃。宣传处成立次年,全市法院在各级各类媒体上报道数量较前一年同比增长了80%;成立两年多来,刊发各类新闻报道数量连年持续增长,总数达到6300多篇。福州法院在全市政法系统宣传报道(季度)考评中始终保持第一;在全省各中院新闻宣传作品刊登情况通报中也持续位列第一。识大势、讲分寸、重实效,成为福州法院宣传工作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