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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检察院举行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

2017-11-02 10:26:0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日讯 日前,一起危险驾驶案拟作不起诉处理的听证会在漳平市检察院举行。

2015年12月30日傍晚,凌某亮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直接撞上了停在路旁的一辆重型半牵引车。经鉴定,凌某亮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40.3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漳平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凌某亮在治疗期间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且因此事故导致右手毫无知觉,并患有轻度认知障碍,需他人照顾。由于此案属本人自伤,犯罪情节轻微,且社会危险性低,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规定,可以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漳平市检察院决定召开听证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当事人及其家属共10余人参加。大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凌某亮作不起诉处理。

(陈艺华 凌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