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检察院创新模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
2017-11-03 09:03: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3日讯 近日,清流县检察院与该县童行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司法社工服务协议》,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共同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的监督、矫正、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 为切实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该院建立阳光帮教基地,即以清流县鑫磁线圈制品有限公司为平台,对受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和社会回归牵引。在阳光帮教过程中,由社工负责对涉罪未成年人在帮教期间的社会交往、个性特点、兴趣爱好等进行全面了解,并向承办检察官作出评估报告,承办检察官视情况不定期走访企业回访帮教对象,让触法少年获得了关爱和教育,也在预防、减少未成年人再犯罪方面起到良好作用。 (吴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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