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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

2017-11-08 10:28: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柘荣县检察院精心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8日讯  “可喜的是,今年9月,两个孩子都已被高校录取,开启了他们崭新的人生旅程。”11月6日,说起自己曾参与经办的一起未成年人涉罪案,柘荣县检察院未检科副科长郭承志深感欣慰。

今年7月份,柘荣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网络诈骗案,案件特别之处在于两名涉案人员均是未成年人。本着最大程度地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和挽救,未检科检察官对案情进行了审慎的梳理。

郭承志介绍说,经办检察官经提审之后发现,这两名涉案未成年人是因辍学在家误入歧途,主观恶性不大,跟那种长期危害社会的人有所区别。“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基于这一点,我们想努力帮助他们重返学校,重新做人。”

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特殊性,7月19日,柘荣县检察院对这两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但检察官的工作并非就此“案结事了”,而是及时与帮教基地取得联系,安排他们进入“五保户”家中,帮助老人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让其体会生活的不易。同时,检察官还联系心理咨询医生为这两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让他们调整心态,重拾生活信心。在检察官和社会有关人士的帮助下,这两名失足少年有了真心的悔悟,重返学校继续学习,并成功踏入大学校门。

据介绍,柘荣县检察院未检科自2015年成立以来,先后出台了涉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合适成年人”制度、分案制度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并在某水暖卫浴公司和双城镇上城社区建立“未成年人帮教矫正基地”。该院借助刑事司法协作网络、校园法制网络、预防犯罪网络这三个网络,构筑起未成年人的护卫网。与公安机关建立立案通报、提前介入机制,对办理的未成年刑事案件第一时间通报、全程介入实施法律监督;与审判机关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快速审理、分案处理机制;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机制,对未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材料进行了内部封存,限制“犯罪标签”的公开,为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提供条件。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该院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慎捕慎诉原则,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依法起诉时,庭审过程中提出有利于其改造的量刑建议,建议从轻判处,给予少年犯改过自新的机会。

而针对容留青少年吸毒问题,该院则始终秉承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之理念。2015年,该院对办理的被告人袁某源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案提出抗诉,得到了宁德市检察院的支持,并促成了宁德全市法院对此类案件量刑达成共识,即对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的案件均酌定从重处罚。该案因此被评为当年“全省十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该院监督效果明显,对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时,该院根据青少年特点,幼小学生重安全防范、初中学生重违法警示,量身定制情景剧模拟、互动回答、挂图宣讲、有奖竞答等普法“套餐”,因人推送。在定期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校园“小板凳”汇演等活动基础上,2015年9月,该院指派11名检察干警担任小学、中学、高中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2016年10月,该院联合教育局、司法局等单位开展为期三年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至今已深入全县14所中小学巡讲,覆盖师生2200多人,发放自主编制宣传单2300多份,开展各类普法讲座11场次。

(本报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江梦瑶 袁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