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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立法专题报告

2017-12-04 09:32: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快速稳步发展,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也出现了一些社会问题,其中就包含了公共安全问题。公共安全小至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中到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大及整个国家政治的稳定。因此,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公共安全,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保障。

一、立法背景

当前我国正处在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维护公共安全不仅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提出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可见党中央更加重视公共安全的法治建设。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研究公共安全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

以厦门为例,一方面,这里地处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台风、高温、暴雨等对城市安全带来巨大影响;另一方面,厦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管理中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凸现,体制不顺、机制不完善、精细化管理还不到位。例如,厦门燃气爆炸、油烟扰民、违章广告、违占违建、群访上访、食品安全、火灾事故等城市问题,这些问题具有反复性、复杂性和关联性,许多问题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各部门职责不清、责任及服务意识不强、相互推诿,仅靠单纯的执法手段和阶段性专项整治只是治标不治本。而现有的治安管控力量也难以满足城市化的发展,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对城市安全秩序的维护工作造成了威胁。

厦门是一座移民型城市,外向度大,包容性强,辖区面积不大,但城市化水平较高,建成区面积264平方公里,城市化率达88% ,拥有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十佳人居城市、联合国人居奖等殊荣,连续三届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评比第一名,被誉为“最温馨的城市”。随着厦门跨岛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岛内外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人财物高速流动,城市化率持续攀升,城市规模空前扩大,群众思想活动和生活需求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民主法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群众期待还不能完全适应。特别是城市对外辐射能力的显著提升,厦门与周边城市的时空距离迅速拉近,基础建设、公共服务和城市的负载、运转、管理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考验。

这些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固有的社会矛盾与全新的社会矛盾相互交织,更加大了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加大完善各层次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及早制定一部统一的跨部门、跨行业的公共安全管理法规,能使厦门履行公共安全管理职能有较为坚实的基础和依据。

二、立法意义

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厦门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的设立,有利于使公共安全的治理依法进行,使人们在法治的环境下解决各类安全问题。

第一,有利于完善厦门公共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责任。我们的公共安全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常规运作下的公共安全机制为公众所熟悉。但是,在遭遇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尤其是一些特重大的安全事故时,政府部门就可能陷入恐慌状态甚至是手足无措。《厦门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的设立,有利于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完善公共安全法律部门,使公共安全机关有法可依,明确权利与职责,建立秩序有效的应急机制。

第二,有助于维护厦门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公共安全。公共安全问题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社会难题,如果这个难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不仅会影响到公民个人的生存和发展,也会影响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因此,公共安全法治化,制定《厦门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办法》,不仅有助于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也有助于构建公共安全法律体系,推动厦门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确保民众走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状态。

第三,有助于促进建成权责明确的法治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城市公共安全系统需要事故预防、灾害预警、应急反应和灾后处理形成一个整体,而各个环节的协调一致需要政府和各个部门的组织和配合,这就需要从立法上给予保障。明确机构、责任、体制,建立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通过立法确定社会各界和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权利及义务,以确保社会体系在紧急状态下的稳定有序。

第四,有助于促进完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执法机制。厦门市政府早在2016年初成立了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该平台由公安、卫生、交通、消防、市场监督等18个部门派员进驻,强化融合,提升平台实战力。通过平台指令调度、处置跟踪、督导考评等派发指令12.3万件,有效处置率达99.3%,健全完善了平台运行机制;强化各方信息、数据,整合管控资源形成机制保障。平台接入单位数增至72个,直接对接42个应用系统,累计汇聚100类180.6亿余条数据和各类事件隐患信息311万条,完善了社会联动工作机制,健全统一协调、部门负责、社会联动、公众参与的公共安全指挥平台,为城市公共安全立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第五,有助于构建厦门公共安全的理论体系。多年来,厦门市紧紧围绕“让厦门更安全、让市民更安心”的工作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首要任务,不断深化“平安厦门”建设,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大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早在2004年,厦门市委市政府就提出建设“平安厦门”的部署要求,制定了《厦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2008年,又将城市监控报警系统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11年,厦门市委市政府提出“十二五”期间要着力打造包括“平安厦门”“宜居厦门”“幸福厦门”在内的“五个厦门”。经过持续多年的平安创建,厦门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一直保持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从1999年至2012年,厦门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有11年位居全省第一,并获得全国综治工作最高奖“长安杯”。客观地说,厦门打造全国最有安全感城市具备扎实基础和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