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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于婧:少年审判法官的多重角色

2017-12-12 09:45: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她不仅是法官,还是“老师”“医生”和“妈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2日讯   扎着黑直马尾,戴着黑框眼镜,笑起来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显得干练而朴素。陈于婧,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她说,作为少年审判的法官,每次审判都感觉非常沉重,觉得孩子不应该走到“这一步”。未成年人犯罪很多时候是因为其成长过程中缺少有人给其正确的引导,所以,她一直认为,少年审判法官除了审判外,还要扮演好三重角色:要有母亲的柔情,还要有医生的细致和老师的睿智。

近日,记者走进集美区人民法院,通过跟随记录陈于婧一天的工作生活,了解她的内心世界,倾听她的故事。

集美法院组织未成年人心理冬令营活动,陈于婧在少年审判法庭与小朋友们合影。

像妈妈对待孩子:

从“爱”字出发,给他们更多关注

当天上午8时许,在陈于婧办公室,记者见到她时,她正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红色封面的卷宗。“这是一会儿我要开庭的案件,”看到记者到来,她马上放下手头的材料,拿起水壶烧水。

记者注意到,无论是在陈于婧的办公桌,还是柜子里,都能看到三种封面颜色不一的卷宗。“这是我们院的特色,你在其他院是看不到这么多颜色的卷宗的。”陈于婧介绍道,红色的代表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黄色牛皮纸代表一般案件,绿色的则是案情简单、被告人认罪认罚、可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也就是俗话说的“绿色通道”案件。

全集美法院只有陈于婧主审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陈于婧告诉记者,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跟其他案件不一样,特别是已为人母的她,感触颇深。“作为少年审判的法官,一半是法官,还有一半是妈妈。我想应该做一个负责任的法官,为孩子尽一份心、一份力,这份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陈于婧说,从2013年初到刑一庭接触审判至今,她每次审判都感觉非常沉重,特别是每次到少管所回访,都让她觉得这些孩子应该有很好的人生,而不应该走上被告席,走进少管所。

“又到年底了,我们也要找个时间再过去看看他们。”陈于婧告诉记者,逢年过节,她都会和同事一起到少管所给孩子们带点书、食品、生活用品等东西。“每次我们过去,孩子们都特别开心地围上来找我搭话,生怕我忘了他们。”

陈于婧回忆道,去年回访的时候,有名小男孩很活跃,她一眼就认出小男孩是一起团伙抢劫案的共犯。“哈,你还记得我啊?你记忆力真好!”小男孩露出惊讶的表情,“告诉你个好消息,我减刑啦!我前段时间……”得知陈于婧还记着他,小男孩便开始了“话痨”模式,对陈于婧各种倾诉。“他家人比较少来看望他,其实他内心是很希望别人关注的。”陈于婧说,这几年少年审判工作做下来,她慢慢已经把这些“熊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

像老师对待学生:

从“教”字着眼,把法庭变成课堂

一般情况下,被告席是一个一米多高的“冷板凳”,孩子坐进去只能露出个小脑袋。而在集美区法院少年审判庭,是一张符合孩子坐的约70厘米高式样精巧的“课桌”“课椅”。以未成年人被告席为中心,形成英文大写的"U"字形。色彩是天然的暖色调,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分别在同一弧线上,既便于执行职务,又易于跟孩子沟通,既有庄重严肃的法庭特色,又增添了慈爱与温情,既是法庭,又是课堂。

上午9时许,披上法袍的陈于婧走进U型法庭。因为当天审理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所以记者未能到场旁听。陈于婧介绍道,当天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故意伤害案。小虎(化名)为了替其女友阿丽(化名)找小伟(化名)讨债,叫来两个朋友,在讨债过程中因为发生口角,双方便动起手来,小虎持刀将小伟捅伤。

被告人其实年纪都不大,但为何下手这么重?法庭上,陈于婧从其成长的背景得到了答案。“我们在法庭调查多设置了一个了解未成年人成长背景的环节,会在庭上问其父母被告人所言是否属实。”多年的审判工作让陈于婧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各种消极因素,特别是家庭因素在少年成长过程中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父母离异或者是常年在外打工,没有人告诉他们是非对错,造成了对孩子的监护弱化或缺失,孩子就很容易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从而被不良少年甚至犯罪团伙诱骗,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家长和孩子都有问题,都需要“修复”。为此,陈于婧把心理辅导老师请进法院,创设了全省首家涉诉青少年心理调适中心。庭审结束后,未成年被告人、家长和被害人会分别接受心理辅导,让心理辅导发挥矫正犯罪心理、缓解和修复被害心理的作用。同时,融入亲子元素,润滑家庭关系,矫正家长监管、教育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