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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检察院成功抗诉一起无罪案件

2017-12-12 11:20: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2日讯   近日,永泰县检察院依法监督一起一审判决无罪的重大诈骗案件。经依法抗诉,二审改判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0年至2012年间,经营农业科技公司的李某为非法获取塑料钢架大棚购置补贴,虚报大棚面积并将部分未达标准的大棚上报,共骗领大棚补贴款130余万元。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李某犯诈骗罪的证据不足,判决被告人李某无罪并当庭释放。永泰县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经二审法院审理,认定原审判决不当,依法改判。

该案系永泰县检察院今年成功抗诉的第二起案件。

(黄德新 郑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