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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

2019-01-03 10:10: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03日讯 《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龙岩市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精神文明创建进行比较系统全面的规范,这也是继厦门后,全省范围内最早出台的文明行为促进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对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生态、经商等文明行为进行了倡导与规范。同时,还列明了重点治理清单,明确了违反有关行为规范的法律责任,比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相关行为的处罚力度更大、约束力更强、执行更有效。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公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 陈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