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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3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获刑罚

2019-01-09 13:07: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09日讯  日前,龙岩市新罗区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盗窃罪、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谢某祥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1万元;其他2名被告人决定执行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6000元。

2017年至2018年1月间,被告人谢某祥通过在QQ购买、百度搜索、要求被害人在虚假“宝信贷”贷款平台填写个人资料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条数达948062条。2017年10月至11月间,被告人谢某祥伙同谢某涛及谢某某冒充“微粒贷”客服以提供贷款为由,通过苹果应用商城窃取被害人现金共计6000元。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间,被告人谢某祥在互联网上非法购买公民信息,并伙同谢某某、谢某涛利用该虚假贷款“宝信贷”平台,通过拨打电话、加微信好友等方式,共拨打诈骗电话3196次,骗取他人共计8166元。

(陈立烽 俞春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