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打击非法采砂工作侧记
首例“非法采矿罪” 2018年10月,闽侯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刑事案件。 涉案的陈某光、陈某顶等5人大概谁也没想到,自己会成为福州首个因非法采砂行为,被以“非法采矿罪”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 2017年4月,闽候县鸿尾乡埕头村村民陈某光、陈某顶等5人,未经政府许可,雇请工人利用吸砂船在闽侯县鸿尾乡埕头村非法盗采河砂。5人先后非法盗采闽江河砂5000多立方米,涉案价值约35万元。 “入刑对非法采砂的震慑力不言而喻。”福州水政监察支队支队负责人说。 在闽侯县厚美村一处违法采砂点,工作人员没收违法吸砂管。 2012年,福州市新修订的《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明确非法盗采河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也明确违法采砂情节严重的,可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以法规与解释为后盾,自2017年起,福州市积极推进河道非法采砂入刑进程。2017年至今,福州市办结涉水刑事案件5起,2018年正在办理涉水刑事案件6起,其中以涉嫌“非法采矿罪”立案4起;罗源县公安局对破坏、侵占河道的立案2起,刑拘2人。 查处闽侯县六十份村一处违法采砂场 打击盗采,步履不停。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福州市水利系统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以此为契机,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动向纵深推进。 2018年,亲眼见过就地销毁非法洗砂场洗砂设备、搅拌罐的群众一定不会忘记现场的感受:“打击非法采砂越来越严了!”这一年,福州市一共查处27艘违法采、运砂船舶,清理了88处违法堆砂,移送上报市扫黑办线索54条,直接移送公安部门行刑对接线索6条。 如今,闽江北港主河道再也找不到非法采砂的踪迹。这一点,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感受强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江面非法采砂情况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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