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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万科城大樟溪岸二期项目未按合同约定交房

2019-02-14 09:35: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燃气管道去哪儿了?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4日讯  万科“让建筑赞美生命”的广告标语和万科城大樟溪岸二期1000元/㎡的精装修标准让业主们满心期待,结果临近交房业主们才发现,“没有燃气,即便是用电磁炉,也没有烟囱通风,根本煮不了饭怎么居家过日子?房门都是贴纸,一抠就掉;浴室连干湿分离都没有;马桶下水无力犹如地摊货……”日前,在接到业主们的投诉后,记者进行了调查。

记者在位于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的万科城大樟溪岸二期见到了多位业主。他们向记者反映了各种问题:大到没有按照合同约定通燃气,说好2.9米的层高缩水到2.6米;小到插座的电源插口居然埋到了墙体地板里;未入住,门就已经起皮破损等等。记者经过实地走访后确认了业主的抱怨基本属实,虽然每家每户遭遇的问题不一,但几乎都有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业主们反映最强烈的,就是整个小区没有通燃气,而且业主们在向现场工作人员询问后得知,该小区建设时根本就没有设计管道燃气。因此,不管业主们怎么维权,安装管道燃气正常居家做饭几乎可以算是业主们的“奢望”了。

“如果知道不通燃气,我们肯定也不会买这样的房子呀。装修差可以整改,但是总不能到交房了变更设计,把房子拆了铺设燃气管道吧?”业主抱怨不止。采访过程中,一位业主拿出了购房合同,合同第八条“交付条件与期限”第二款载明:“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生活给排水、用电、管道燃气、电信、有线电视、消防、邮政信报箱等设置达到设计要求条件。”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2010年发布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另外,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管道燃气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也就是说,除了购房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管道燃气应达到设计要求条件,根据国家的行政法规和我省的地方性法规也均明确规定了管道燃气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至少要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但大樟溪岸为何根本就没有将管道燃气纳入设计规划呢?

带着业主们的疑问,记者来到了位于位于台江区振武路万科金域的福州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得知记者的来意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采访过程中他强调两点,一是目前并没有法律强制性规定商品房一定要铺设燃气管道;二是在销售阶段,现场的宣传海报已经提示“二期住宅产品不安装燃气管道、温泉管道”。因此铺设燃气管道并不是万科城大樟溪岸二期项目的交付标准,万科也“根本不存在违约行为”。

随后,这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两份材料,一份是《关于永泰二期A项目无燃气的说明》,其中的主要观点就是该工作人员向记者强调的两点。此外,对于购房合同中存在“燃气管道”达到设计要求条件的条款,这份说明的解释是:“该条款系《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列举式的概括了商品房交付时需按照设计要求交付。”另一份材料就是现场的宣传海报,其中确实存在“二期住宅产品不安装燃气管道、温泉管道”的字眼。

但是业主们对于万科的解释并不满意。他们表示,首先,格式合同的条款也要遵守,之所以将管道燃气纳入格式条款,正是因为管道燃气是交付商品房的基础条件。不能因为是格式条款中的内容就规避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其次,国家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硬性规定就不用遵守吗?再次,万科拿出一张所谓的“现场海报”来忽悠人,谁知道这是不是近期制作的?制作一张假海报又需要多长时间?业主们均否认在现场有过这样的提示。“万科需要拿出的是在销售现场或者在合同中明确告知业主大樟溪岸二期没有燃气的证据,而不是ps一张海报出来敷衍了事。”

有业主反映,大樟溪岸项目没有通管道燃气也能通过规划审批并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是因为该项目是以SOHO向政府职能部门报批的,如果是这样,那没有燃气就解释得通了。但购房合同中写明“住宅”就是对业主们的欺诈,构成根本违约。记者想向永泰县住建局了解审批的情况,但多次拨打该局办公室电话预约采访事宜,均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向万科了解此事,也未得到明确答复。

一些业主已经开始利用集体诉讼的渠道寻求司法援助。“我们也是无奈,开发商死不认账,不出面协调解决。我们向政府投诉,但是政府一味帮企业背书。”一位业主无奈地表示。

记者查阅了12345平台上编号为“FZ18122000864”的投诉件,针对大樟溪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投诉,但答复着实让人感到震惊。这份由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答复件中明确:“2018年12月20日,我所接到12345转来的投诉件……8月24日上午,我所执法人员前往大名城售楼部针对当事人诉求的虚假宣传内容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并不存在恶意隐瞒客户的欺诈行为。”2018年12月20日接到的投诉,为何早在几个月前的8月24日就派人员展开调查?投诉件投诉的是大樟溪岸,为什么工作人员跑去两公里之外的另一个楼盘调查,居然还能得出“该公司并不存在恶意隐瞒客户的欺诈行为”的结论?而这样的牛头不对马嘴的答复居然还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了政府公开的平台上?

业主们的维权究竟有何结果,本报将继续追踪。

(本报记者 朱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