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红年里“警务忙”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5日讯 “团圆、红火、娱乐、休闲”这些属于新年的火热名词,却在警察的“新年字典”里悄然流逝,留下“巡逻、值班、服务”等字样。春节期间,为了让更多市民安心过好年,南平市延平警方坚持奋战在工作岗位上,为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奔走。 过年别“过火” 过个“平安年” 过年,少不了烟花爆竹的“热闹劲”,也少不了家中佛龛的“兴旺香”,但“点火”的时候可一定要注意别“过火”,否则引发安全隐患,追悔莫及。 2月3日21时,梅山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有群众看到梅山坡某小区1楼的居民楼内冒出滚滚浓烟,疑似起火。接到火情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周边群众疏散至安全地带,并联系屋主的亲戚赶来将房门打开。好在现场火势不大,民警借助湿毛巾捂住口鼻冲进入室内将火扑灭。 经查,起火原因是屋内人员离开时,却未将佛龛上点燃的蜡烛及时熄灭,这才引发易燃物起火。幸好及时发现,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同样“过火”的还有燃放中的烟花爆竹。除夕当晚,水东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处桥下有火情,疑似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起。观察中,民警发现桥底燃烧的“火舌”已蹿至桥面高。为控制火势,民警一边疏散围观群众,一边联系消防部门。 最终,经消防队员处置,大火被成功扑灭。 热闹别“乱跑” 过个“团圆年” 春节期间,街头繁华热闹,人多拥挤,也成了走失事件高发的时段。假期内,延平警方就帮助多个家庭找回走失的孩子、老人,全力确保各家庭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团圆年”。 大年三十一早,正在辖区昼锦市场巡防的四鹤派出所民警被市民蔡先生急急忙忙叫住脚步。蔡先生称,早上他抱着不满一周的儿子,牵着5岁的女儿到市场买菜,可在转身之间5岁女儿就跟丢了。留下蔡先生的联系方式和其女儿的照片后,民警和蔡先生分头寻找,扩大搜索范围。 经20多分钟努力,民警在热心市民的帮助和指挥中心的通报下,最终找到了走失的小女孩。“过年本是喜庆事,如果弄丢了女儿,那还过什么年啊!”接回女儿后,蔡先生一边感慨,一边向民警道谢。 无独有偶,大年初三晚,市民黄先生70多岁的父亲独自从家中外出散步后,直至深夜未归。着急之下,黄先生向延平警方报案。经过民警一夜的耐心寻找及热心市民的积极帮助,大年初四黄大爷在10多公里外的高铁北站附近被发现。 据了解,春节期间,延平公安分局各警队、派出所共接处求助类警情160余起,其中儿童、老人走失类警情7起,经民警全力帮助,均得以家庭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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