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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法院组织20余名驾考学员旁听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庭审

2019-03-15 10:25: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3月15日讯   3月12日下午,安溪县法院联合安溪交警大队组织20余名驾考学员旁听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庭审,以现场教学形式进行一场生动预防危险驾驶宣传教育活动。这也是安溪法院首次联合安溪交警大队,组织驾考学员旁听危险驾驶案件庭审。

2017年12月21日8时许,被告人金某酒后无驾驶资格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途经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北路城东加油站路段时被安溪县公安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金某的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03.2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辆。后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于2019年1月26日被抓获。被告人金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安溪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被告人金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金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庭审现场,学员们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承办法官以案说法,对旁听驾考学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告诫不可逾越、触碰法律红线,要做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徐志林 石景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