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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法院推出“春猎”执行行动

2019-04-18 09:19: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合围“老赖”   啃碎“骨头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8日讯  时维暮春,一次代号为“春猎”的执行行动在福鼎拉开大幕。

“此次行动,我们要从难处入手,势要恢复一批‘沉底案’,啃碎一些‘骨头案’,攻克一堆‘系列案’……”4月9日上午,福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锦熙做动员讲话时说道。

动员会后,福鼎法院执行局兵分四路,成合围之势逐猎梳理排查出的100名失信被执行人……

未尽看管职责

“保姆”拒赔16万元

“奇怪,那些叔叔为什么带走我们的保育员阿姨?”太姥山集散中心里,一个稚嫩的声音在执行员的耳边响起。

当天上午,正值福鼎市太姥山镇某幼儿园孩子们外出春游的日子。而孩子们口中的保育员小平正是此次“春猎”行动的目标之一。

早在2014年,申请执行人老陈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无法照看两个孩子,便将孩子寄托给了小平,每月支付一定的费用。

当年9月初,老陈的两个孩子小袁和小诗在屋内玩耍、嬉闹。小平干完了手里的活回到屋里,见小袁蹲在地上哭泣,嘴里喊着脖子疼,当时也并未在意。当晚,老陈恰巧来看孩子,发现孩子有些不对劲,只能仰着头,脖子丝毫动弹不得,便将小袁接回家中。第二天,老陈联系了小平一起将小袁送往医院就医,经多家医院诊疗后最终确诊,期间花费了6万余元的医疗费。

几次奔波后,老陈沉下心一想,怀疑孩子曾遭受小平的殴打才受了伤,当即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2015年初,老陈自行委托相关的鉴定机构对小袁的伤情等进行鉴定,得知孩子为九级伤残后,于同年4月一纸诉状将小平告上了法庭。

福鼎法院委托了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鉴定结果为“小袁的骨折与当日的损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判决小平赔偿给小袁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小平迟迟未履行法定义务,在老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仍是毫无主动清偿的意思。

“春猎”行动当天,执行员得知小平辗转又到了其他的幼儿园担任保育员,正组织幼儿园小朋友春游,便火速前往太姥山旅客集散中心拘传小平,才有了上述的画面。

当晚,因被执行人小平未能清偿赔偿款,被法院司法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