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长汀法院举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知识讲座

2019-04-22 10:39: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2日讯  4月16日,长汀县人民法院举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知识讲座,邀请长汀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警示教育中心主任陈春水同志授课,全体干警近100人参加。

陈春水主任从什么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及背景、提出“四种形态”的重大意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适用范围和处理方式等方面,结合详实的资料、丰富的案例,进行了详细解读。

听完知识讲座后,全体与会人员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了更全面认识、更准确的理解。并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深化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理解,严肃认真做好日常监督工作;要对照查找不足,正确认识当前实践中“四种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增强履责能力水平;要积极主动作为,从具体形态用起、具体问题管起,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相统一。

(董丛平 项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