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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与他人同居生子 构成重婚罪获刑6个月

2019-04-22 11:11: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2日讯 一夫一妻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重婚行为不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更触犯了我国的法律。近期,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就依法判决了一起重婚案。

2011年,叶某在交友软件上认识了施某。施某自称单身,在香港做会计工作。此后,俩人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

2013年3月左右,叶某怀孕了,她告知施某该消息,要求办理结婚证给小孩上户口。施某称他在申请香港的户口,等户口下来再结婚,这样可以把小孩的户口转移到香港。

儿子出生后,叶某一直督促施某举办婚礼,施某以“等办好户口”为由一直拖延。直到2015年4月,施某拿到香港的身份证,在叶某家人多次催促下,和叶某在泉州市区一酒店举办婚礼,宴请了双方亲戚和朋友。

2016年初,施某向叶某坦白他于2010年与梁某登记结婚,并表示自己正在办理离婚手续,办理好了就与其登记。2018年2月8日,施某和叶某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同年8月,叶某报案称施某涉嫌重婚罪,施某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两个月后,施某在江西省九江火车站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施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仍公开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施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予以从轻处罚。对辩护人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施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法律延伸:

什么是重婚罪?第三者可以告重婚罪吗?发现一方犯重婚罪,取证时可以收集哪些证据证明?关于重婚罪,这些法律知识要知道!

1、 什么是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第三者可以告重婚罪吗?

第三者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第三者都能够告。必须是第三者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第三者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

3、 发现一方犯重婚罪如何取证?

当发现一方犯重婚罪时,可以收集以下方面的证据证明: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可以收集有结婚登记或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的出生证等直接证据;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即双方结成事实婚姻,虽然没有较为直接的证据,但可以收集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或者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以及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证据。

在收集以上能够证明重婚的证据时,可以采取自己收集证据或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两个途径。受害人可以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劝说知情人作证,收集共同生活、居住的证据,包括交纳居住费用的记录,如水电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费。此外,重婚罪属于刑事犯罪,受害人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后,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及相关线索,以由公安机关侦查调取证据。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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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王东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