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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法院上线“执行自动查控系统”提高执行效率

2019-04-30 12:10: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执行“小能手”帮大忙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30日讯  执行工作效率,关系着群众胜诉权益兑现的速度。2018年12月以来,永春县人民法院上线了一款该院执行法官自行研发的“执行自动查控系统”,系统基于Python及爬虫技术开发,依托“总对总”和“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信息和酒店住宿情况等24小时不间断自动批量查询和反馈,极大提高了执行网络查控工作效率。

批量查询  一点就省心

201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和福建省高院分别建立和完善“总对总”和“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通过系统执行法官基本实现了足不出户,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和冻结。但由于目前的查控系统无法实现批量自动化查询,查控人员只能逐案点击发起查询、接受反馈,极大制约了执行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我们测算过,一个新收案件从立案到终本需要人工点击查控系统114次,一个终本案件每年至少需点击76次。法院每年执行案件有几千件,一年要点击几十万次,这是一项及其耗费人力的重复性工作。”程序开发者吕一灵法官如此说。“我们负责查控的同志经常开玩笑说,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电脑前点鼠标,快要变成人力鼠标手了。于是,我便萌生了自己开发一个小程序的想法。”吕一灵从零开始,自学了Python、爬虫、网络系统抓包、网页制作等基本知识,成功开发出这套简单实用的自动查控系统。

“执行自动查控系统”利用Python技术模拟用户向服务器发包来发起查询,再利用爬虫技术自动获取反馈数据,用网络数据请求包来替代人工点击,从而实现系统查询和反馈的无人化,智能化。程序简洁明了,占用系统资源极小,可以实现后台多线程24小时不间断运行,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让查询次数不再受限,极大提高了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和下落的可能性、及时性,同时释放大量的人力来应对其它实际工作。

火眼金睛  一分也漏不了

“谢谢法官,这笔钱可是我的救命钱。”4月10日,申请人吴某福打来电话向永春法院执行法官吕一灵连声道谢。

原来,2015年吴某福受雇于永春某煤炭公司做采煤工,在一次井下作业中发生工伤事故,导致其腰椎骨折伴截瘫。因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吴某福将煤炭公司诉至永春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煤炭公司应一次性支付吴某福工伤保险待遇各种费用合计21.6万元,并从2016年7月10日起按相关规定按月支付吴某福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

2017年9月8日,由于始终没有收到判决书确认的相关款项,吴某福向永春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吕一灵立即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系统对被执行人永春某煤炭公司的财产线索提起查询,但均未能查控到任何财产。时间一天天过去,在经过多次实地及网络查控无果并告知吴某福后,该案件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终本了,但是吕一灵法官始终牵挂着这个案件,“执行自动查控系统”上线后,这个案件被第一批录入系统开始不间断自动查询。终于,在今年4月初的一次查询中,系统发现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内有存款30多万元,吕一灵法官第一时间对这笔资金进行网上冻结,并奔赴银行开户网点进行扣划。4月9日,吴某福的哥哥代替瘫痪在床的弟弟来到永春法院将该笔执行款全部领取,极大缓解了吴某福面临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