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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利用信息化“三大利剑”劈出执行新路

2019-08-14 09:26: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精准发力

专项惩戒系统剑指“公职老赖”

“你好,我是被执行人罗某军,我愿意与陈某娥达成和解,主动向其还款。”

今年1月17日,失信被执行人罗某军主动来到厦门中院执行局,正式向承办法官申请,主动与申请执行人陈某娥达成执行和解,还款50万元,同时请求法院解除对其所采取的所有执行措施。

记者了解到,这位被执行人为厦门市某单位公职人员,这次他是迫于本单位的压力才主动履行的。据案件承办人沈伟介绍:“罗某军与陈某娥为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罗某军迟迟未还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多次向罗某军释法析理,并一再告知其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然而罗某军置若罔闻,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义务,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2018年,厦门市委政法委联合厦门中院,共同开发厦门市公职人员失信综治惩戒系统,该系统不仅对恶意失信的公职人员、村干部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综治考评等方面向相关单位予以通报,同时也对各单位协助法院执行的义务作出要求,即要求各单位应依法协助法院排查本单位干部职工是否构成恶意失信的情况,并按法院要求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的总收入情况,依法协助冻结、扣划失信被执行人的收入,同时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各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因推进工作不力被通报2次的单位,计入年终绩效、综治扣分分值,以落实综治问责措施。

该系统上线以后,执行部门向罗某军单位发送信息,告知其职工罗某军身为公职人员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要求该单位依法核实罗某军经济情况,帮助对其进行思想教育,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该单位很快通过系统向厦门中院回复,表示将全力配合,积极做罗某军工作,对其进行书面通报并约谈整改,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在单位、法院打击“公职老赖”的决心和举措下,罗某军感受到了精神和现实上的双重压力,这才有了主动到法院执行局还款并作诚恳检讨的一幕。

数据显示,自失信公职人员综治惩戒系统上线以来,半年多的时间里有89名公职人员主动履行义务或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到位金额近1000万元。

厦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成全表示:“执行信息化工作应当着眼于解决执行工作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厦门中院的执行信息化工作始终围绕效率和成本两个关键要素,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难题,也推动了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最终达到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的目标。”

(本报记者 叶小佑 通讯员 陈鸣 赵露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