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垃圾分类出新举措
定时定点定人定监控投放 2019年底前,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8%以上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5日讯 为促进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展开,近期,福州市部分小区开始逐步试点“四定”工作法。该方法对于解决小区居民垃圾分类投放中存在的“怕脏怕麻烦”“不积极不负责”等问题,起到引导改善作用。 “四定”工作法是福州市探索垃圾分类投放落到实处的积极尝试,目前在鼓楼区与晋安区部分小区试行。垃圾分类投放端的“四定”,是指实行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定人、定监控管理。即居民需在规定时段内,将分类好的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的分类收集容器,并在垃圾投放点安装监管设备,安排专门的垃圾分类管理员进行督导指导。 定时,即选取日常垃圾投放的高峰时间,规定居民定时投放,即每日6:00-9:00、18:00-21:00为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定时投放时段,超时间段不再收纳垃圾,对居民违规乱投放垃圾行为进行处罚。定点,即住宅小区可按照每250户左右居民设置一个垃圾投放点原则,开展定点收集。每个小区至少设一个(含)以上固定投放点位。投放点因地制宜建设分类屋(亭),至少配置一个有害垃圾桶、一个可回收物桶(堆放点)、一定数量的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定人,即每个投放点至少配置一名专门的分类管理员,实行定人管理,进行桶边督导、开袋检查,引导居民养成正确投放的习惯。对拒不分类或改正不到位的,报属地城管执法部门,由其负责调取监控录像取证,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定位,即由垃圾分类企业或者社区负责小区垃圾投放点监控安装,进行定位监控,并接入该小区统一的“平安小区治安”监控平台,由社区会同分类企业或物业共同负责监控探头的日常维护管理。“四定”工作法采取逐级包干责任模式推进。由区领导(副处级以上)包干到街(镇),街(镇)领导包干到社区,社区干部包干到小区。对于分类屋(亭)建设遇到的点位设置、连接水电问题,政府部门将与分类公司一起协调解决。 目前,福州市鼓楼区实行“四定”的小区共71个,招聘督导员486名。位于金泉路36号的省政协宿舍于8月份开始试行“四定”工作法。负责该小区垃圾分类管理的管理员杨诗音介绍,小区人数不多,建设了分类屋(亭),并配备1名专职监督员指导投放。垃圾桶每天定时开放使用,其余时间使用合页锁锁住。分类亭配置摄像头,实现投放留痕可监督,执法部门可对居民违规乱投放垃圾行为处罚。杨诗音同时介绍,对于人数较多的小区,分类亭则改成分类屋,增加分类桶与督导员数量,满足居民投放需求。 据介绍,分类屋(亭)的设计有诸多引导性细节,意在解决群众“怕脏”“怕麻烦”的实际顾虑。例如厨余垃圾箱配备了置物篮与分类夹,便于居民投放时拆袋分类。分类屋(亭)旁设置洗手池,方便居民投放后清洁双手。设置责任牌与投放“红黑榜”,公示投放不文明住户与文明住户。为保证卫生健康,分类屋定期进行清洗消杀,厨余垃圾转运通常安排在定时投放结束后跟进。 目前从数据来看,“四定”工作法,对垃圾分类起到了积极作用。数据显示,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竹林社区的时代春秋小区推行“四定”工作法一周,居民生活垃圾分拣率达到70%。此外,依据福州市垃圾分类工作部署,2019年9月底前,福州市将全面落实垃圾分类端“四定”,完成城区分类投放点设置及分类屋(亭)建设,确保城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40%以上。至2019年底前,全面落实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四定”,确保各环节规范运作,环环相扣,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分类覆盖率达98%以上。 (记者 魏青 实习生 林梦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