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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检察院奋力推动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2019-08-20 10:58: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九鹏志气冲云天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0日讯 漳平市检察院坚持用地域文化培育漳平检魂,以象征高远志向、豪放气概的大鹏为借喻,提炼、形成了漳平特色的检察文化——“九鹏志气”,发挥检察文化的导向、凝聚、激励作用;紧贴检察工作实际,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奋力书写新时代检察工作优秀答卷。

近年来,该院有14个集体、13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相继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称号以及“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连续7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等称号。2018年12月18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检察院授予该院“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举办入额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

扫黑除恶治乱“破伞”

维护社会和谐

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作为和谐社会的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危害,更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突出重点,力求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精品案。

每年11月到次年1月是漳平市溪南镇、象湖镇等地收购香菇的旺季。这时,来自省内外的菇商都会前来自由收购,销往全国各地。但从2015年9月开始,在陈某阳与陈某光、张某日、王某等人的干涉并强行收取“调配费”下,这个自由市场就“变味”了,商贩们敢怒不敢言。陈某阳等人还成立空壳公司意图使强行收取“调配费”的行为“合法化”。

2018年10月19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陈某阳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1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其他4名被告人悉数获刑。

检察官出庭公诉一起涉黑涉恶案件

“漳平市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宣判,我们检察干警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力求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统一。”该院副检察长潘少华告诉记者。

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该院多次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和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相关会议精神;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靠前部署指挥;实行涉黑涉恶案件捕诉合一,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对涉黑涉恶案件,均成立个案专案组,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任组长,配足办案检察官和辅助人员,加强办案力量,确保案件快速办理和案件质量。

同时,进一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线索,注重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串并研判,确保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与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加大打财断血整治工作,全力查处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进行同步监督,并依法作出处理。截至目前,共办理2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个恶势力团伙案件、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摸排、移送涉黑涉恶线索41条、“保护伞”线索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