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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出台《网格联络员提供线索保护、奖励办法》

2019-08-23 10:22: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每案奖金不低于200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3日讯 近日,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出台《网格联络员提供线索保护、奖励办法》,引导、鼓励网格联络员发挥信息员作用,依法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虚假诉讼、涉黑涉恶犯罪等案件线索,有效拓宽线索发现渠道。

据了解,《办法》明确网格联络员可以通过向挂钩社区检察官及院领导反映、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登录永春检察微信公众号的“随手拍E平台”或“掌上检察监督指导中心”等方式,实名或匿名提供案件线索。线索承办部门负责对案件线索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经检察长审批同意后,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物质奖励将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奖励金额,每案奖金不低于200元。

《办法》还规定,检察机关将加强对提供线索网格联络员人身、财产的安全保障,要求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线索进行管理和使用,严禁泄露线索内容以及网格联络员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同时,加强对奖励工作的监督,对截留、侵占、私分、挪用奖励资金,或者违反规定发放奖励资金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薛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