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守护那万家灯火
记大田县公安局梅山派出所副所长黄长加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3日讯 入警10年,从青涩热血到成熟坚毅,他一直扎根在基层一线,单位离家56公里,一忙起来,有时几周才回一次家。 他说,破案是责任与担当,有案情在,就得全力以赴、精益求精。他把基层警务工作做得更深、更沉、更细、更实,群众喜欢称他为“自己人”。 他叫黄长加,现为大田县公安局梅山派出所副所长,先后获得“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 心思缜密,屡破要案的“神探手” 梅山镇矿藏资源丰富,已探明有煤、铅锌、磁铁、钾长石、石英石等矿藏。 今年春节期间,黄长加在辖区雄峰村巡查时,发现一条矿山路有新货车轮印,路上还有零星小块铅锌矿。凭借办案经验,黄长加认定有人盗采矿石。 抓现行、人赃俱获,是办理非法采矿案最佳结果。可是,偷盗者在暗处,偷盗时间往往在凌晨,怎么办?黄长加采取了最原始、最“笨拙”的方法——蹲点守侯。白天在所上班,夜间到矿山值守,不惧晴天蚊虫叮咬、雨天寒气袭人,与犯罪分子斗智力比耐力。 功夫不负有心人。发现线索半个月后,黄长加带领民警当场查获6辆运输铅锌矿石的货车,成功将以李某龙、陈某为首的非法采矿团伙6人全部抓获,被盗采的400多吨矿石全部追回,涉案金额50余万元。 问及破案的法宝是什么?黄长加淡淡地说:“要善于深挖线索,在培养发现案情的敏锐力、洞察力上下苦功夫。” 定分止争,温情公正的“和事佬” 梅山镇地处偏远,全镇人口2.5万人,虽然大案不常发生,但是小事件却是不少。小矛盾、小纠纷、小隐患,这些警情成为了派出所里“家常便饭”。 为了让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黄长加当起了“和事佬”。他虚心向老民警讨教,观察如何说话,掌握沟通技巧,以及如何化解矛盾纠纷点……多年来,他苦修“内功”,对调解矛盾纠纷逐渐得心应手,总结了决心、真心、耐心、细心、攻心等“五心”调解工作法,成为定纷止争的利器。 今年初,辖区龙口村的陈某和林某又一次因为土地纠纷闹起了矛盾,陈某将林某家的附属房厕所及工具房推倒,林某一家人持械到陈某家报复。 两家间的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有可能发生成“民转刑”案件。黄长加及时对两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工作,一次又一次的上门,一次又一次的劝解,成功地化解了一场更大的斗殴行为。案件查结后,考虑到双方还会继续纠缠,黄长加又时不时地到两家走访,为其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又通过村委会、司法所、土地所将陈某、林某两家聚在一起多次协商,最终将纠缠了十多年的“新仇旧恨”得以妥善处理。 细致较真,保卫一方的“守护人” “较真”,是黄长加多年来秉承的工作作风。这正是因为较真,让他练就了敏锐的职业嗅觉,打下了扎实的业务功底。 梅山镇辖22个行政村,89个自然村,196个村民小组,辖区里留守老人和儿童居多,“盗抢骗”警情偶有发生。 如何从源头上降低发案率?黄长加和同事们将降发案与人口管理、治安巡逻、交通巡防等工作有机统一,坚持每周研判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部署警力针对性巡防。同时,也将预防发案和法制宣传融合,深入各村、企业、学校、银行等地,利用墟日、“菩萨”生日等群众聚集日,摆展板、发传单、现场讲解、张贴温馨提示,通过宣传带动防范。 如何提高宣传效能,黄长加有“妙招”。他创新了“案发现场还原”宣传法,通过向群众还原违法犯罪分子偷盗的过程,帮助群众进一步巩固记忆。他还编导网络诈骗情景剧,组织学生汇演;用本地方言录制预防诈骗提示语,通过巡逻宣传车进行滚动播放,这种“接地气”的宣传方式获得群众点赞。 今年以来,全镇仅发生刑事案件10起、入室盗窃案件3起,分别同比下降28.6%、66.7%,而电信诈骗为零发案,辖区无发生重大消防、交通事故,无人员重大伤亡,维护了辖区一方平安。“作为一名警察,解家长里短,护万家灯火,感到骄傲与自豪,为自己和同事点赞。”黄长加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