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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僵尸案”

2019-08-27 14:49: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7日讯 日前,申请人曾某早早来到惠安县法院执行干警徐君鸿的办公室。不同于此前的愁眉苦脸,这次曾某神情轻松了许多。此次,拿回部分执行款的他,来法院签署了结案申请书。至此,搁置近一年的“僵尸案”终于复活得以顺利结案。

2016年2月14日,因资金周转需要,曾某林向曾某借款5万元。之后,曾某林仅支付2000元利息,未能还款。曾某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曾某林应偿还借款5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位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曾某林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曾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惠安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曾某林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执行财产令,并多次到其住所地查看,均未发现曾某林行踪。与此同时,法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土地、房产、车辆等管理部门滚动查询曾某林的财产情况,均无一所获。

2018年,惠安法院依法将曾某林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实施信用惩戒,并限制其进行高消费。在穷尽执行措施后,由于一直没有切实有效的执行财产线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成为“僵尸案”。

曾某林的失信信息经曝光后,成了乡邻的讨论对象。听到乡邻们的讨论,右臂残缺身陷残疾的老父亲曾某某十分着急,遂找到同村的省人大代表曾国兴,请他一起到法院了解情况。今年7月4日,曾某某在省人大代表曾国兴的陪同下来到惠安法院。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惠安法院院长吴泰雄直接接待省人大代表曾国兴及曾某某的来访。在详细了解案情和曾某某一家的生活状况后,吴泰雄与曾国兴耐心地向曾某某释法说理,同时与申请人曾某沟通,让双方协商确定合理的还款计划。

拿到首期款后,申请执行人曾某向法院递交了结案申请书,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惠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