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软暴力”催债——“温和”的违法犯罪

2019-08-29 15:13: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套路贷”是近年来一种新型犯罪,在我国多地出现,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套路贷”违法犯罪,始终将该类型违法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坚持深度打击与综合整治并重、精准打击与依法治理结合。

2018年6月,福州市公安局破获我省近年来最大的一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以魏某某等人为首的特大“套路贷”涉黑团伙。据了解,该团伙自2013年以来,通过以公司活动为幌子,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虚假银行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软硬兼施索债,在福州市区大肆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事实,非法占有被害人房产100余套,涉案金额数亿元。

去年以来,省公安厅组织开展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打击整治,我省有明显“套路贷”嫌疑的非法放贷公司、场所基本关停,广告传单基本绝迹,相关违法犯罪举报明显下降,初步遏制了“套路贷”违法犯罪高发多发势头。

“套路贷”的出现,伴生了另一个关联词语:“软暴力”。

“套路贷”团伙经常使用“软暴力”手段索债,这与普通的“暴力”有何区别?民警告诉记者,“软暴力”是相对于传统的有物理接触,可以直接造成人员伤亡、财物损坏的打、砸、抢等“硬暴力”来说的。根据今年4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软暴力”通常表现为侵犯人身权利,如跟踪贴靠、诬告陷害、扬言传播疾病、揭露隐私等;扰乱生产生活秩序,如贴报喷字、拉挂横幅、摆放花圈、泼洒污物等;扰乱社会秩序,如哄闹滋扰、摆场示威等。

另外,随着信息通信网络技术的发展,犯罪嫌疑人使用“呼死你”等软件对被害人进行骚扰、干扰被害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同样是“软暴力”的一种表现形式。“软暴力”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直接实施暴力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伤害,而是使用上述貌似“温和”的滋扰手段让被害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这类行为与被害人没有直接身体接触,也没有直接造成被害人的身体伤害,也一样被认定为违法犯罪。民警告诉记者,一方面,“软暴力”如果达到一定的强度,是能够对被害人造成恐惧、形成心理强制的,这说明“软暴力”本身是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另一方面,黑恶势力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越来越经常选择使用“软暴力”来达到非法目的,这也促使法律有必要对“软暴力”加以约束和限制。但应当注意,“软暴力”本身是行为和手段,是否构成犯罪或者具体构成什么罪名,和“软暴力”的具体内容、程度,以及实施“软暴力”嫌疑人的主观动机都有关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本报记者 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