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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台胞在福建”

2019-09-09 10:04: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先行先试,以专业化办案增强安全感

随着祖国大陆全面推进改革开放,闽台两岸人员和经贸往来日益频繁,民事经济纠纷、刑事案件也有所增加。省检察院审时度势,于1994年率先成立涉台湾地区案件办公室。此后,在台胞和台商投资较密集的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平潭综合实验区也相继成立涉台检察工作机构,为高质量办理涉台案件提供机构和专业保障。

省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主任王桦介绍,2019年3月,在省院内设机构改革中,涉台检察职能得到强化,原涉台办更名设立为第十一检察部,这是全国检察机关唯一将涉台检察职能单设为专门机构的省级院,涉台检察特色明显,也凸显了福建检察机关在促进两岸融合发展上的大局意识和法治担当。

走进厦门台胞台企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基地,从平台展示的案例中能感受到,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能力和法治化水平,为台商台企发展带来了安全感。

以黄某某为首的19名犯罪团伙在厦门购进散装白酒,灌装成仿冒金门高粱、八八坑道等台湾品牌白酒向全国销售涉案数额高达2183万余元。案发后,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公安人员到现场实地勘察,及时收集巩固证据。该案提起公诉后,十九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案办理,在台商中引起积极反响:“检察机关出重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在厦台商台企提供了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也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在这里投资创业,我们很放心!

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5月,福建有台企9000多家,六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中三个在厦门,在厦常住台胞12万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的努力方向,就是让台商台企感受法治的力量,增强发展的信心,聚人聚财,共谋发展。”厦门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说。

为高效办理涉台刑事案件,2013年6月,厦门市海沧区检察院设置涉台检察室,集中管辖全市涉台一审刑事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思明区检察院抽调办案骨干组成专门团队,对涉台知识产权案件实行专业化办案;结合办案,对多发犯罪进行专项预防。“专业办案、专业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台商可心无旁骛地做实业,这是最大的法治红利。”厦门市检察院涉台办主任颜海防说。

此外,福建检察机关还建立重大涉台案件诉前会商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探索完善台湾地区被告人、服刑人员适用缓刑、减刑、假释与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机制,保障当事人平等享有法律规定的假释、保外就医等诉讼权利,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