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厦门一男子轻信“富商”被骗25万元

2019-09-10 10:19: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投资17万元收益没拿到又投8万元

厦门一男子轻信“富商”被骗25万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0日讯 表面光鲜亮丽,让人以为是个“成功富商”,实际上却经济窘迫,编造了两个“空头项目”,诈骗25万元投资金。近日,记者从厦门集美警方了解到,这个假扮“富商”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发,已于今年8月被集美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今年7月底,杏滨派出所接到市民陈先生报警,称其被一名陈姓男子以合伙经商为由诈骗了25万元。接到报警后,杏滨派出所立即找到报警人陈先生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调查。

陈先生向民警反映,去年6月,其认识一名叫陈某发的男子,初次相见时,陈先生见陈某发虽年龄偏大,但举止谈吐不凡,又听陈某发自称人脉资源极其丰富,资金储备极其充盈,遂有意与陈某发结交。

不久,陈某发联系上陈先生,表示和陈先生十分投缘,要“带”其一把,主动提出要合伙投资一家科技公司的员工宿舍建设项目和其他一系列相关项目。陈先生对陈某发的说辞深信不疑,迅速筹集资金17万元交到陈某发手中,让陈某发帮其打理。

今年4月,陈某发再次找到陈先生,称其又拿到某消防大队的大型工程项目,只要少量投资就可以迅速获得收益。在“上一个项目”中还没有拿到任何收益的情况下,陈先生依然对陈某发充满信任,又拿出8万元交给了陈某发。此后,陈先生多次向陈某发询问“项目”进展和资金收益情况,但陈某发总是闪烁其词。多次沟通未果后,陈先生到“项目施工地”实地查看也未发现施工迹象,遂报警。

杏滨派出所民警经过大量走访,并向相关单位核实查证,发现报警人陈先生先后投资的两个项目均不存在。从去年6月至今,也没有人到相关部门承接类似的工程项目。民警确定报警人确系被骗,遂对陈某发的身份展开研判,并于7月27日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发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陈某发,男,67岁,本地人。经查,陈某发此前确曾经商,但由于经营不善,欠下大量债务,目前经济状况窘迫,常常需要拆东墙补西墙。为了实施诈骗,陈某发给自己设计了成功富商的形象,对外大肆宣称其“不差钱”,“人脉广”,专以有“闲钱”,想找投资门路的人作为诈骗对象,为了诈骗报警人钱财,其虚构了两个工程项目,共对陈先生诈骗25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发已于今年8月被集美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刘暾 何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