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限超载 全省统一严查
记者随警采访看到,仅福州高速(祥谦)收费口1小时就查处十余辆超限货车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1日讯 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于10月16日部署开展加强货车交通安全管理专项工作。重点查处大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10月18日,在全省统一开展查处行动期间,记者跟随总队赴各执法点进行查处随警报道。 18日上午9时许,在福州高速(祥谦)收费口,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此开展查处。在近1小时的查处行动中,共有十余辆货车因超限行为被查处。其中一辆运载塑胶泡沫的小型货车因超长2.9米被交警查处。货车司机表示,货载货物前仅考虑了自己是否超载,并没有过多考虑超高超长问题,将会吸取教训,更加注重交通安全。 据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交管科曾文秀科长介绍,大队自近年来常态化地开展大货车违法行为查处以来,辖区路面超载超限违法都有大幅度减少。依据相关法律,具有超限违法行为的车主将被处以罚款100元,扣1分处罚。据悉,货车超限危害性大。由于货车自重大,在运载超长货物的情况下如果有急刹车等动作,很容易造成超长货物刺穿车辆的情况。另一方面,超长运载的货车往往会将车辆的后挡板取下,或者向下弯折,但此举容易导致物品在路上发生抛洒,若遮挡到后方正常行驶车辆的视线,将可能引发交通事故。或者弯折的挡板会遮住泛光灯,在夜间不易被后方车辆观察到。 18日上午10时30许,记者来到另一处正在开展查处工作的交通执法点,福清市公安局镜洋市际交警执法站。当天该执法点依托检查站过磅设备对货车超载行为进行查处。据介绍,该查处点位于324国道上,日常经过的货车多为砂石等运输车。执法中,交警将对超载在30%以内的,违法行为人将被处以罚款500元、记6分的处罚。对于超载超过80%以上的,将被处以罚款1500元、记6分的处罚。 据福清交警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林心宝介绍,货车超载行为目前几乎已经成为行业常态,但大队近半年通过召开交通安全会、常态化查处等行动,在“百吨王”等类型的大货车违法整治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此外,日常为保障道路安全,福清交警大队除了的常规的定时查处外,还会在午间及夜间休息等时段采取反常规工作方法进行查处。 在随警采访行动中,记者也注意到,多数司机称超载载货主要是受行业竞争所影响。“车多货少,我不拉别人也拉。”是他们对违法行为的解释。针对此种情况,交警也多次提及,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确受经济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只有联合整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期盼在路上驾驶的货车司机们要提高安全意识,企业也要做好源头监管。 (本报记者 魏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