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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禁售烟保护领域专项检察监督

2019-11-15 12:08: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5日讯 近日,闽侯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福州大学城检察室与县烟草专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行动。共检查23所中小学校周边的33户卷烟经营户,现场下架、劝退16家,予以行政处罚3家,查扣违法卷烟50多条,有效规范未成年人禁售烟保护领域。

“我最近接我家孩子放学的时候,发现不少穿着校服的孩子跑到校门口的小店里买烟抽,这样的环境对孩子们的影响太不好了……”一名学生家长向闽侯县检察院检察官反映。本该是青葱的年华,却有一群未成年学生熟练地夹着烟吞云吐雾,危及身心健康,这样的现状让家长担心、学校忧心。为此,从今年8月开始,闽侯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启动未成年人禁售烟保护领域专项监督活动。

据悉,该院组织力量,实地摸排走访辖区内10多个乡镇62所中小学校,发现多所校园周边50米内位置有销售香烟的店铺,且店铺内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标志”,存在未成年人购买、吸食烟草制品重大隐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摸排发现的校园周边禁售烟问题,该院向县烟草局、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经营者相应违法行为进行有力查处,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禁售烟保护问题的监管力度;开展校园周边烟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排整改,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规范烟草制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成长的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烟草专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执法力量对全县中小学校周边50米内的烟草零售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下一阶段,闽侯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监督力度,并结合未成年人禁售烟保护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努力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郭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