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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素瑜:致力反对家暴 助益法律制定

2019-11-25 12:09: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徐素瑜,女,莆田市妇女维权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她2001年参加工作,2011年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2005年2月调入莆田市妇女维权法律服务中心。至今妥善处理信访案件3500多件,让1000多个家庭破镜重圆。

“她们很关爱我,我觉得很温暖。”11月21日,记者在莆田市妇女维权法律服务中心采访时,曾在这里接受过帮助的卢某恰巧来找中心主任徐素瑜谈心。她告诉记者,徐素瑜就像她的亲人。

徐素瑜在办公室接待来访群众

2018年,徐素瑜到社区慰问,城厢区残疾妇女卢某及其家人得知,原来妇联可以帮忙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她那时候极度恐惧,来中心的时候总带有轻微的伤痕,一提到离婚就直摇手,说想都不敢想。”徐素瑜说道。据了解,卢某的丈夫王某婚后不仅不赚钱抚养女儿,反而经常向卢某索要生活费,稍有不顺就对卢某拳脚相加。

“你女儿当时一想起妈妈受的苦,眼泪就哗哗地流,现在可是坚强的大姑娘了。”在徐素瑜的帮助下,卢某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摆脱了家暴的威胁,获得了两个女儿的抚养权,还找到了工作。现在的卢某谈起自己的新生活,满脸笑容。2018年8月,城厢区法院就此案例发出了全国第一份由残联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到了最高院、全国妇联、省妇联的高度肯定。

在基层一线从事妇女维权工作已有16年的徐素瑜从不倦怠。早在2007年,她就联合莆田中院探索推进调解衔接机制,被全国妇联列入《基层维权工作示范100例》。2019年,其参与跟踪办理的“林某虐待子女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被评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少年司法制度创新典型案例”,为探索由村民委员会担任监护人提供了实践经验。

作为全省妇联系统里唯一在地市一级拥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徐素瑜善用法治思维推动反家暴联动机制的有序运转。徐素瑜介绍,她们针对家庭暴力问题积极奔走,推动市综治委于2014年2月成立了以公、检、法、司、卫、民、教等多部门组成的反家暴工作协调小组,形成了政府主导、政法牵头、部门配合的格局,探索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暴训诫书”等样本,为《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在互联网高速运转的时代,徐素瑜也在不断创新。她采取“线上+线下”调解模式,通过线上妇联干部一部手机、一个APP、一间虚拟会议室,可以随时随地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多个部门在线合力调解;线下依托基层村(社区)妇女维权站、网格站点,构建“纵横交错”的排查化解网络,第一时间把夫妻矛盾、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在基层。

做出了这么多实绩的徐素瑜接下来会做些什么呢?采访时,记者注意到徐素瑜办公桌上的2份文件,一份是《线上线下反家暴》策划文案,一份是《20堂普法讲座》计划表。“好多妇女还以为分开两年就算自动离婚了,不用走民政局协议或法院诉讼等程序。”多年工作中,她发现不少当事人缺乏法律常识,在接下来的工作里,她要将普法作为重点,向山区、沿海等偏远地区倾斜。按她的话说,就是以法为基、以情感人,为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为福建法治进程不断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本报记者 庄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