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永安市人民法院首次助当事人成功跨省立案

2019-11-29 12:14: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9日讯 “太好了,原本要到600多公里外的深圳市起诉立案,现在通过微信就能立案成功,法院的便民举措真棒!”11月11日,当事人杨某在永安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移动微法院”成功完成跨省立案手续。这是永安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 平台成功办理的首例跨省立案案例。

当天,当事人杨某到法院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立案,法官经审查后发现该案应由深圳市龙华区法院受理,永安法院暂无管辖权。为减轻当事人奔波诉累,立案法官帮助杨某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跨省立案,指导其填写跨省立案相关材料,并通过系统与深圳市龙华区法院立案法官取得联系,快速完成立案材料的审核和交接流程,顺利在10分钟左右为杨某完成跨省立案手续,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谢程平 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