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罗源县检察院内外结合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落实

2019-12-19 11:07: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9日讯 罗源县检察院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落实,2019年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办结的一审公诉案件194件225人,占同期办结案件数的89%。

据了解,该院打造快速办案通道,提高办案效率。在审查起诉阶段,权利、义务告知性文书予以整合,形成一份统一的告知文书,进行“一单式告知”,并建立“简化审批环节、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办案流程”的“三简化”办案模式。

该院还推出了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与刑事和解工作同步开展、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同步开展、与刑拘直诉工作同步开展的“三个同步”工作方式。对于有明确被害人的案件,在案件受理后,该院依法告知被害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认真听取被害人意见,充分保障被害人的知情权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同时,组织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协商,引导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修复社会关系。对于主动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社会危险性不高,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提高非羁押措施适用率,减少审前羁押。

今年以来,该院共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变更强制措施18件18人。在部分轻刑认罪案件中,该院探索刑拘直诉的办案模式,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极大缩短办案期限,减轻当事人讼累,今年以来共采用刑拘直诉13件13人,审查起诉阶段平均办案期限2天。

(林冰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