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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各项工作落实中提升

2019-12-27 11:05: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增强四个自觉 助益涵江法治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7日讯 “今年以来,涵江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12月20日,该院全年共办结各类案件事项7836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达100%。其中,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95件614人,同比上升21%;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625件928人,同比上升23%;办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53件,公益诉讼案件12件。


12月26日上午,在莆田市涵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建伟向大会作2019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增强政治自觉

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展现作为

涵江区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在服务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参与平安建设上持续发力,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涵江区检察院着力防范金融风险,今年来批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10人。将司法救助融入精准扶贫中,为涉案贫困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批捕、起诉污染环境、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人;积极参与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专项行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污染环境犯罪1件,持续服务三大攻坚战。

2019年,共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21件次,批捕涉黑恶案件3件35人,起诉2件15人,平均审查起诉周期32天,市检察院检察长亲自指导办理了涵江区第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此外,涵江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联合制定15条工作机制,主动走访民营企业26家,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6场次。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依法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人员不批准逮捕2人、不起诉3人,对1名已逮捕在押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持续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数据显示,涵江区检察院今年来共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28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31人,“黄赌毒”犯罪68人;依法惩治针对在校学生实施的暴力犯罪,批捕、起诉13人。注重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就城市管理、食品安全等提出检察建议4件,推动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持续参与平安涵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