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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 我有所为

2019-12-27 11:59: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接访工作件件有回音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7日讯 “以前我对法律不了解,把申诉材料寄过去给你们,看看能不能有答复。没想到才3天就收到回复了。我想再向你们确认一下我还需补充的材料……”近日,群众李某某在收到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发送的短信回复后致电该院。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鼓楼区检察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将“件件有回复”制度作为“一把手”工程,确保“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体现在每一封来信的认真妥善处理过程中,让来信群众吃下“定心丸”。

今年8月,鼓楼区检察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来信“7日回复”工作的八条措施》,从强化统一登记机制、明确审查分流机制、强化对检察长批示件的跟踪督办、高度重视转交办件办理、实行预警提示机制、探索信访答复新机制、强化释法说理工作、加强上下沟通与内部协作等八个方面,对群众来信“7日回复”工作作出细化规定。

群众来信由控申部门统一负责受理,当日登记、处理、录入,保证全程留痕。来信受理后,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审查分流,对于诉求简单明确的,由检察辅助人员审查分流;对疑难复杂或重复的信件,由检察官审查或报请检察长审查,并指定专人跟踪办理。在办案系统中嵌入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项目,实现智能提示案件办理期限、全程留痕的信息化办理机制。

12月20日,信访群众吴某拿到了鼓楼区检察院帮助其协调申请的公租房钥匙。据介绍,吴某已年过七旬,因其唯一的住房离婚前未及时过户,而前妻存在债务问题,眼看住房要被法院强制执行。担心房子被执行后无家可归,吴某向鼓楼区检察院求助。

群众的事不能等,更不敢等。针对疑难复杂、久拖不决案件,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江伟带头定期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了解群众诉求、推动问题解决。接访后,江伟对该信访件实行“一办到底”的工作机制,多次带案走访当事人,释法说理,促其理解配合法定执行工作。同时,及时与法院沟通,保证在执行前让吴某有安身之处,并协调民政、房管部门申请公租房。

吴某的经历只是鼓楼区检察院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信访件159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达100%。“对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只是第一步,更要把眼睛盯在问题解决上,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的面商率、解决率、满意率,不和稀泥、不拖拉。”江伟表示。

(本报记者 郭佳文 通讯员 郑伟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