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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检察院为推动永春绿色崛起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2019-12-30 12:10: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检徽熠熠耀“桃源”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30日讯 “我们要持续深入开展理论学习;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以严实的作风坚决抓好整改落实......”近日,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施文凭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表态,推动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团结奋进,牢记初心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

“世外永春仙羡哉!”古城“桃源”的永春,曾得到无数文人墨客称赞。2019年,永春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新发展理念,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为谱写永春绿色崛起新篇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法治保障,获得“2017-2018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

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围绕大局作保障 主动作为勇护航

为守护永春这座生态名城,永春县检察院紧扣“主动、精准、为民”三个关键词,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永春建设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穿着蓝色制服的叔叔阿姨经常到这里陪我们聊天,关心我们的生活,就像我们的家人!”永春仙夹镇龙水村的一名留守儿童小黄兴奋地说道。原来,永春县检察院结合“乡愁故里、生态桃源、美丽永春”发展目标和“七大行动”整体布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在仙夹镇龙水村设立“乡村振兴检察服务点”,结合当地“漆篮文化”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搭建起联系服务群众的新平台。泉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林锦明书记到仙夹镇龙水村视察调研时,对该院的作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联合县河长办等单位督办河流污染等突出问题

在永春牛姆林自然保护区内的“泉州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不少游客在此驻足观看。这是永春县检察院生态普法宣传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永春县检察院不断加大生态普法宣传,依托牛姆林“泉州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积极宣传生态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知识。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贯通永春全境的桃溪,是60多万永春人民的生命之源。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一些水源污染行为相伴而生。永春县检察院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综合整治,保护群众饮水安全。与县河长办签订《关于开展联合监督协作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意见》、联合印发《关于联合督办涉河涉水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与县河长办通过现场走访、摸排巡查、跟踪督促,推动解决流域污染问题,持续改善流域水质和水生态环境。

此外,该院积极落实同大田县检察院、漳平市检察院加强生态保护协作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三地河长办及相关部门加强生态保护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