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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鲤城法院审结首起消费纠纷司法确认案件

2020-01-15 10:26: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5日讯 日前,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审结首起由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鲤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移送的一起消费纠纷司法确认案件,为消费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及诉讼调解衔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开了新局面。

该案系一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消费者蒋某到泉州某车行购车并约定由车行负责办理上牌,2019年11月22日,车行人员在上牌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伤。蒋某要求换车,却遭到了车行的拒绝,蒋某遂向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在鲤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由车行分期偿还蒋某共计1.9万元,其中6千元抵扣购车尾款。但蒋某考虑到分期履行的方式可能会存在后续款项无法履行的问题,于是向鲤城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在接到司法确认申请后,鲤城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经过审查,承办法官认定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出具了裁定书,予以司法确认法律效力。今后,若一方当事人未按期履行义务,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该裁定书申请执行,无需另行起诉。这一司法确认消除了消费者蒋某的顾虑,实现了消费纠纷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无缝衔接”,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前,鲤城法院、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泉州市鲤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成立了消费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及诉讼调解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的诉讼调解、市场监管的行政调解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切实推动“三调联动”,促进优势互补,形成整体合力,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打通消费者权益保护“最后一公里”。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林嘉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