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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帮工起贪心 盗卖钢料被判刑

2020-01-15 11:11: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5日讯 发现水塘里有钢料,竟合伙偷盗,近日,林某甲、林某乙、林某丙被清流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9年7月,林某甲在中铁堆放物料的地方从事装运工作,施工时发现某处积水塘里有钢料,就动起了小心思。当晚,他在和林某乙、林某丙吃饭时说起了这事,几人一拍即合。

第二天,林某甲、林某乙、林某丙带上工具,强行把钢料拖出,并直接卖给路过的废品收购车。钢料在装车运走途中,遇到中铁工作人员询问,三人抵赖不过,中铁人员遂报警。

清流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人林某甲、林某乙、林某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因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是坦白,依法从轻处罚;三人系初犯,已返还盗窃物品,且自愿认罪认罚,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量刑情节,判处林某甲、林某乙、林某丙三人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万晟 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