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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办案”,防疫、办案两不误

2020-02-08 16:40:39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南平市检察机关办理全省首起运用微信视频网络远程办理的认罪认罚案件

海峡法治在线2月8日讯 疫情当前,如何保障承办检察官、律师、犯罪嫌疑人等各方人身安全,又能高质量、高效率办理刑事犯罪案件?近日,南平市检察机关大胆创新探索,办理了全省首起运用微信视频网络远程办理的认罪认罚案件。

2月3日,在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会议室里,出现了一个有趣的画面:承办检察官鄢继灯正通过微信视频群聊的方式,向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和值班律师宣读认罪认罚具结书,另一名检察官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图为:检察官正在通过微信视频与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进行三方连线。

1月9日,建阳区女子黄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移送至建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系取保候审人员。年前做完笔录,并征得承办检察官同意后,黄某某返回福州探亲。不曾想,原计划于年后做认罪认罚时,却因疫情爆发,黄某某无法如期到场而搁浅。

“鉴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建阳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于2020年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全力减少人员接触带来的病毒传播风险。”鄢继灯表示,在南平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区检察院决定利用微信视频的形式,对该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进行认罪认罚具结,保障各方人员的人身安全。

随后,鄢继灯积极联系律师事务所,协调正在休假的值班律师配合工作,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指导不会使用微信的黄某某,学习和使用微信视频聊天功能。

2月3日上班一早,鄢继灯就将自己和助理检察官、指派的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加在一个微信群内,并于中午12时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准时开启三方连线。视频中,两名检察官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对黄某某进行认罪认罚的告知并提醒其后果,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当场同意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进行了口头具结。

“此时赶回建阳,要换乘好几种交通工具,真怕路上会感染病毒。还好你们想到了这个好办法,真是省心又省力!给你们点赞!”面对检察机关的暖心举措,黄某某不仅由衷的表达了感谢,更是积极认罪悔过。

运用微信视频网络远程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是南平市检察机关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创新举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南平市检察机关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不断立足检察职能,大量创新探索,深化防控举措落地见效,全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保障。

(福建法治报记者 汤仙念 福建长安网记者 陈宇 通讯员 翁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