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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来电告知涉嫌洗钱案 厦门一女子急于“洗脱嫌疑”被骗走近5万元

2020-03-27 11:28: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登录网站 “资金清查”后被转走近5万元

这时,“杜明”发来语音通话,告知康女士需要进行“录音笔录”,并报出一串网址,让康女士先登录上去。就这样,在“杜明”的指导下,康女士登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并在网页中的“犯罪通缉追查系统”一栏中,输入了“杜明”事先提供的“案件编号”和“涉案嫌疑人证号”,即康女士本人的身份证号码。随后,康女士便在网页上看到自己的“涉案信息”和一张有自己身份信息和照片的“刑事逮捕令冻结管指令”。这下康女士彻底慌了神,一再对“杜明”强调自己根本没有办理过这张银行卡。

“如果不是你办理的,那你不用紧张,配合下我们的调查就可以排除嫌疑。”“杜明”告诉康女士,为了排除她的嫌疑,需要进行“资金清查”。于是,康女士按“杜明”的指示,点击网页上的“资金清查”,并按界面显示的要求填写个人的银行卡信息。没多久,“杜明”以核实康女士的银行卡流水情况为由,向康女士索要了短信验证码,并以“防止干扰查案”为借口,让康女士将手机设置成飞行模式两小时,再等待“警方”下一步通知。

焦虑地等待了两个小时后,康女士再次打开手机,等来的却不是“排除嫌疑”的“警方通知”,而是银行发来的扣款49999元的短信通知。康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她立即报警。

套路依旧 “说辞”和“道具”有所升级

“康女士遭遇的是典型的冒充公检法诈骗,只不过骗术有所升级。”厦门警方表示,以往此类骗术的一般套路是,骗子先冒充通讯运营商、社保局、银行等工作人员,初步获得受害者信任;随后,将电话转接给“公安”“法官”或“检察官”,编造受害者涉及严重违法犯罪的借口,设置连环骗局,通过电话一步步诱导受害人将钱汇入所谓“安全账户”,进而骗取受害人钱财。

民警分析,康女士遭遇的骗术中,骗子先“自报家门”,发送“警官证”让康女士信任其身份;接着,骗子借疫情期间以受害者涉嫌买卖防疫物资案件为由,让受害者“配合调查”,并仿冒官方网站,通过“逮捕令”“冻结令”等各种“道具”,提高诈骗欺骗性,进而骗取受害者的个人银行卡等重要支付信息。

在此,厦门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公检法部门进行办案时,不会通过QQ、微信进行笔录,更不会向市民群众通过网络发送“通缉令”或“冻结令”。一旦市民群众接到此类电话,建议挂断电话并及时拨打110进行报警咨询。

(本报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孙妍 洪恒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