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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公诉一非法经营案获有罪判决

2020-04-10 16:32: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0日讯 通过地下钱庄,实施倒买外汇行为,涉案金额高达23亿元人民币……日前,由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林某等21人非法经营罪一案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9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刑期。

2016年10月至2018年6月,被告人林某团伙、陈某团伙等团伙利用境内境外银行账户,采用“对敲”方式,在境外出售美元等外币,在境内收取人民币对价,变相实施买卖外汇业务,非法买卖外币共计23亿余元。

“‘对敲’方式是将人民币在国内直接交易,外汇直接在国(境)收取,国内外账户之间没有资金往来。”据承办检察官介绍,此举实质上完成了非法的换汇活动,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且由于犯罪方式隐蔽,更具打击难度。

(张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