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检“两长”同堂“云审理”涉黑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2日讯 日前,晋江法院第一审判法庭以“远程视频+网络同步直播”方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卢某某等6人涉黑犯罪一案。晋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水深担任审判长,晋江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文龙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据悉, 此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晋江法检“两长”同堂履职的首起涉黑案件,体现“两长”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一把手带头办理大要案重要举措。 晋江检察院指控,2016年10月以来,王某某非法设立某投资公司和该公司的分公司,网罗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在晋江市及周边地区进行高利放贷,大量聚敛钱财,逐步形成以其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卢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邹某某、刘某、蔡某某、赖某某、丁某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涉黑犯罪组织。 该涉黑组织按照“公司模式”管理,长期通过以“喂鳄鱼”“扔海里”“剃光头”等方式恐吓、威胁、殴打、辱骂、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手段及喷油漆、泼油漆和屎尿、堵门锁孔、放高音喇叭、贴大字报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秩序,欺压残害群众,对群众形成心理强制,造成群众心理恐慌、安全感下降,致使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不敢报案、离家躲避、受到报复等,在晋江及其周边地区产生重大影响。 自2017年10月以来,被告人卢某某参与分公司管理,被告人邹某某、刘某、蔡某某、赖某某、丁某某参与放贷、催收业务,该6人共参与该涉黑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11起,涉及罪名4个,侵害被害人15名(其中未成年人2名)。 庭审前,晋江法院陈水深院长认真阅读了卷宗材料,熟悉案件情节,通过召开庭前会议,听取控辩双方对本案程序性事项的意见,进行了证据展示,明确争议焦点,卢某某、邹某某与公诉机关在庭前会议中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其余被告人均认可先前签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陈水深院长娴熟驾驭庭审、从容把握庭审节奏,王文龙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控辩双方着重围绕本案量刑情节充分展开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节奏紧凑、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最后,六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案件将择日进行宣判。 (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曾摩托 苏秋萍 陈德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