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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20-06-30 12:40: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检校合作 精准帮教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30日讯 “每个孩子背后都有不同的故事,每一个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案件都有它的特殊性,所以办理每个未成年人案件,都感到格外沉甸甸。”这是一份来自建瓯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办案的感慨。

近年来,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将未检工作作为建瓯市检察院品牌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

检校合作,共建法治教育基地

2019年5月,建瓯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开展工作联席会,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达成共识。同年10月,该院与建瓯一中签订共建协议,并由检察长洪运华担任建瓯一中法治副校长,发挥检察长任法治副校长的纽带作用,多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师生法治观念养成,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据了解,早在2014年,该院就先后在芝华、东游、龙村中学建瓯七中、建瓯一中等5所中学设立法治教育基地。并以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为主要内容,制作宣传册、宣传图板,采用“订单式+菜单式”的巡讲模式,在多所中学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普法宣传工作,推动“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法治课上,宣讲检察官讲解的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欺凌及性侵害案例,让学生们受益匪浅。”洪运华介绍说,在教育学生的同时该院还建议学校加强教师管理,防范校园性侵案件发生。2019年以来,组织法治进校园的巡讲活动、法治讲座,使受教育人数高达3700余人。

用心办案,释放未检制度特殊能量

“聚焦提升未检专业化办案,探索完善未检工作,做好未检工作特殊制度,让每一项制度释放最大能量。”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系未成年人且定性有争议的疑难复杂案件,坚持审慎办理。

此外,建瓯市人民检察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注重收集涉罪未成年人品格、家庭情况、在校表现、父母对孩子涉嫌犯罪的认识和态度、学校和所在社区的意见,进行全面客观、综合考量。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专业保护与救助,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干预工作,完善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制度。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建立和完善涉罪未成年人品行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工作制度,探索建立一套“诉中保护、案后帮护”的诉讼保障机制,率先试行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机制,所有案件均严格按照刑诉法要求开展工作。2018年来,共开展社会调查37人,申请法律援助37人,开展亲情会见37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6人,成功帮助7名迷途孩子重返校园、回归社会,大大提高了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