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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法院宣判一起“套路贷”涉恶案

2020-07-07 10:56: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7日讯 近日,顺昌法院对一起“套路贷”涉恶案件公开宣判,涉案的3名被告人分别构成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顺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雇请叶某洪、吴某等人使用暴力催收的手段,勒索借款人钱财,数额较大。被告人卢某强、叶某洪、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行业规矩诱骗他人签订虚假合同,同时收取高额利息、续期费、上门费等,骗取他人数额较大之财物,三人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卢某强雇请叶某洪等人多次以辱骂、恐吓等手段进行催收,严重影响他人的经营活动,情节恶劣,二被告人的行为亦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卢某强、叶某洪、吴某等人的行为给多名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严重影响了被害人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团伙。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陈凯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