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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的“被负债”

2020-07-07 13:43: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离婚期间,丈夫伪造债务进行虚假诉讼,意图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妻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所幸,龙岩市检察机关抽丝剥茧,成功为其正名。

夫妻正在打离婚官司期间,多出了80万元的共同债务,妻子因此成了失信人员,给生活和工作带来巨大麻烦。通过求助检察机关,失信被执行人杨女士成功正名。

近日,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提请市检察院抗诉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经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新罗区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被负债”80万元的失信被执行人杨女士正名,不再承担案涉民事责任,同时捏造虚假债务的杨某材与张某才也因犯虚假诉讼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离婚期间冒出巨额债务

杨女士和前夫杨某材于2011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婚后,双方感情不和。2013年4月,杨女士向新罗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后杨女士考虑到女儿的成长向法院撤回起诉。2017年3月,杨某材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继续共同生活已没有意义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杨女士再次出于7年的感情和女儿的成长,向法院提交不同意离婚的申请书。

2017年6月,在法院作出不准二人离婚的判决前,杨女士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因竟是杨某材的妹夫张某才向法院起诉杨某材、杨女士二人,要求他们共同归还杨某材于2013年及2017年所借的共计80万元,并向法院提交了杨某材向其出具的借条和有关银行转账凭条。

虽然杨女士向法院陈述了其对该80万元的借款不知情,其与杨某材共同生活期间经济各自独立、没有共同债务,但因其无法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根据张某才提交的相关证据支持了张某才的诉请,判决杨某材、杨女士共同归还张某才80万元。

2018年1月,正当杨女士在收集有关夫妻经济各自独立的相关证据时,杨女士又一次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杨某材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将该80万元的债务作为双方的共同债务,要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及杨女士承担其中40万元的偿还责任。杨女士对杨某材放弃了幻想,同意离婚。2018年7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10个月后,杨女士再次受到打击,张某才以杨女士未履行还款责任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杨女士因此相继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因此将其辞退,微信、支付宝和银行账户也均被冻结,生活和工作受到了巨大影响。

抽丝剥茧找到关键证据

2019年7月,杨女士带着材料到新罗区检察院,申请检察机关对该案进行监督。该院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接待了杨女士。由于杨女士疲于应对接踵而来的诉讼,未在法定期限内对80万元借款的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也无法提供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不符合申请检察监督条件,检察机关无法依据其申请对该案进行监督。

送走杨女士后,检察官未将该案置之不理,仍对杨女士提供的相关案件材料进行了细致审查。通过对比各案件的时间点及双方的答辩情况,发现其中疑点重重:原告张某才与被告杨某材是亲戚关系,且两笔借款的时间均与杨某材、杨女士之间的离婚诉讼相关;杨某材与杨女士之间的三次离婚诉讼,杨女士均提出分割财产的要求,但杨某材以种种理由证明夫妻之间无共同财产。

杨某材是否存在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与妹夫张某才虚构债务进行虚假诉讼呢?带着这个疑问,检察官依职权对张某才与杨某材、杨女士的借款纠纷案展开调查。经过数月的调查,检察官从张某才、杨某材之间的数千笔银行交易记录中,获取了杨某材与妹夫张某才、侄儿杨某贵之间人为制造银行转账记录,进行虚假诉讼的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