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榜样力量推动检察工作
扛起保护孩子的责任 ——张力琳讲述未检维权的故事 2019年11月,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从公诉办下设的未检办,到公诉二处的未检组,最后孕化出九部。这期间,大家所倾注的心血、所付出的努力都是一脉相承的。”第九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张力琳介绍,“回首这些年我们一起为未检奋斗的日子,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做好自己的角色,承担起属于我们的责任。’” 最大限度地保护儿童的利益,是未检人的思维方式和行动自觉。2017年,第九检察部为基层一个受到监护侵害的孩子申请到10万元救助金。但三级院的未检承办人认为这笔款项可能会引起别有用心的人对孩子监护权的争夺以及无节制使用,最终琢磨出以整存零取的方法发放救助金,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救助金用在孩子身上。 报告人: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张力琳 从2016年在省级层面推动引进青少年司法社工辅助帮教,被最高检列入“未检30周年大事记”,到2019年在政法委支持下联合10部门出台《福建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体系暂行办法》,被最高检列入“未检大事记”,第九检察部致力于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协同发力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此外,第九检察部指导并推广福州首创的“督促监护令”制度,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亲职教育,携手家庭共同减少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给未成年人带来的隐患;联合公安、教育部门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建立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及从业禁止机制,携手学校为孩子们打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空间;携手民政、妇联升级并推广漳州首创的“春蕾安全员”机制,借助覆盖城乡基层组织的妇联主席、儿童主任的力量,定期走访安全困境儿童,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并为线索移送开辟绿色通道,变被动受案为主动预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