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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检察院以“检察和解+”模式做实民事和解

2024-10-18 10:24: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以检察力量助力破解“执行难”

——武平县检察院以“检察和解+”模式做实民事和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8日讯 民事检察和解是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实践。近年来,武平县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民事执行监督与检察和解工作相结合,引导有和解意愿的当事人在执行监督环节达成和解,化解矛盾纠纷,以检察力量助力破解“执行难”。

充分调查核实

厘清执行难点促和解

2022年初,林某向武平县检察院反映,其于2007年因交通事故双目失明,起诉责任方并胜诉,但判决生效、申请强制执行后迟迟未获得赔偿款,据此向该院申请监督。为厘清案件的来龙去脉,该院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全面了解并掌握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我们实地走访被执行人所在村镇、询问周边群众,并积极运用大数据查询功能查询被执行人房产、联系方式等信息,了解到被执行人父子常年在外经商,应当具备履行能力。”承办检察官刘灿介绍道。据此,检察官找到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开展释法说理,经过不厌其烦地沟通,最终被执行人一方积极筹款向林某支付赔偿款26万元。至此,该起长达10多年的赔偿纠纷达成执行和解。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该院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要求检察人员不囿于“被动式书面审查”、不止于机械地适用法律,不断延伸调查核实触角,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发挥听证作用

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自从我受伤以来,对方没有一句道歉,也没有任何赔偿,我就想要一个说法、一个公道……”2022年4月,在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的听证会现场,何某含泪说道。

原来,2018年,何某被同村冯某夫妇饲养的生猪撞倒致右膝关节功能损伤,经鉴定达十级伤残。后经法院判决,冯某夫妇应当赔偿何某医疗费等相关费用5万多元,但冯某夫妇不服判决,迟迟不愿支付赔偿款,并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武平县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发现该案判决并无不当之处,但因矛盾长时间未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积怨越来越深。

对此,该院通过公开听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使当事人的委屈与不满得到倾诉,为矛盾化解奠定基础。并合理引入第三方力量,由听证员分别从法、理、情的角度对案件进行评析,厘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最终打开双方当事人心结。双方当事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何某拿到全部赔偿金,化解了双方多年积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检察听证的作用,利用听证会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协调平台,帮助有效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权益,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强化检法联动

形成合力促执行和解

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在于保障执行到位,实质性化解民事纠纷,这离不开法院执行部门的协作配合。

邱某申请执行监督案就是法检联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生动诠释。该案中,检察机关一方面向被执行人积极释法说理,另一方面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最终,在法、检两家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截至今年7月,被执行人已支付赔偿金50万元。

近年来,该院依托与县法院会签的《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与法律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探索“民事检察和解+”办案模式,对存在和解可能性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由检察院、法院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两院各自职能优势,合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钟艺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