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以检之力,护航企业行稳致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31日讯 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福州“东进南下、沿江向海”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以来,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持续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找准检察护企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结合点,以高站位履职、高质效办案、高标准守护,全面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确保新产业、新业态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高站位履职 把握时代脉搏 长乐区检察院把服务新质生产力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落脚点,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继出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意见》《高质效办理涉企案件工作细则》等6个制度,制定服务企业“六定办法”,系统化推进“检察护企”工作。 该院通过对各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深入了解和细致守护,围绕精密光学元件、核心电子元器件等关键核心技术保护,用好“从业禁止令”等,保障领军企业、行业发展核心竞争力;聚焦长乐本土传统产业赋能升级,积极为纺织企业提供法律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防范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为夯实党建基础,长乐区检察院还与该区青商会党支部携手建立党建共建联系机制,以互促共建为抓手,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优势互补为切入点,与众多青年企业家和创新人才共同探索新质生产力发展路径,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和创新资源汇聚到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中。 高质效办案 保护创新活力 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引领下,新质生产力以其独特的创新性和高效性,正逐步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然而,创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随时可能遭受各种利益侵害。以企业内部腐败为例,这一问题如同毒瘤,严重侵蚀着企业的健康发展。 为此,长乐区检察院注重创新企业内部腐败治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企业内部员工职务侵占等损害企业利益犯罪。 打击犯罪只是治标之策,一些创新企业,尤其是处于快速成长阶段的企业,往往存在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长乐区检察院延伸办案触角,注重从案件中梳理企业内部管理漏洞,以检察建议促企业建章立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在办理某创新企业内部员工职务侵占案中,该院就企业在合同履行管理、岗位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企业量身定制整改方案,并向企业制发检察建议。 今年以来,长乐区检察院聚焦人工智能、新材料研发等创新产业领域,加大对侵害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等各类涉创新企业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办理涉创新企业案件6件10人。同时,积极推进涉创新企业案件追赃挽损工作,为4家企业挽回损失约54万元。 高标准守护 筑牢法治屏障 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并非一片坦途,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风险。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要在惩治犯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更要在预防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下功夫,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长乐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对新经济领域的法律研究和实践探索,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护航经济社会的发展,以法治力量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近年来,该院不断强化法治宣传工作,围绕重点案件、重点群体,深入产业园区、生产车间等贴近企业员工的场所,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依托新媒体平台等,立体化打造涉创新企业检察宣传矩阵;依托“两级院领导挂钩联系百家企业”机制,常态化走访各类创新企业,紧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并就相关问题与聘请的专家进行研讨,为检察办案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守护企业创新发展。今年6月,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要求,该院就一起民营企业员工职务侵占案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邀请各类企业员工代表50多人到场“沉浸式”“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实现检察官普法与企业普法融合发展。 经济发展好与坏,营商环境至关重要。长乐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深入落实“强化法律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陈晨 林金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