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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晶晶: 本院受理原告温建明与被告罗达龙、刘晶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判决你与罗达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温建明借款本金90000元,并支付自2016年1月15日至2019年11月15日的利息62100元;同时应支付温建明自2019年11月16日起至款实际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21民初266号民事判决书。现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2020)闽0421民初266号民事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吴晨晨: 本院受理原告钟世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3民初24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郑聪海: 本院受理原告王晖与被告郑聪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152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张水根: 本院受理原告冯启忠与被告张水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张文友: 本院受理原告黄成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5民初5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张文友(原住福建省永泰县东洋乡秀岩村锦坪9号): 本院受理原告陈智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125民初5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章进保: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357号原告黄长钦与被告章进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叶云超、吴星代、李朝波: 本院受理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告叶云超、吴星代、李朝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125民初7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张锋梅: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397号原告岳友钗与被告张锋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王加友: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588号原告岳友钗与被告王加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余河灯: 本院受理原告黄高鹏与被告余河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余河灯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黄高鹏借款2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2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从2018年12月14日起算至还清之日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121民初11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福州航泰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源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陈道瑞,王木凤: 本院对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福州航泰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源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陈道瑞,王木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11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福州航泰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源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陈鹏: 本院对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福州航泰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源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陈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1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陈石长: 本院受理原告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陈慕棋、张金莲、丘有进等人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河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陈石长: 本院受理原告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陈泉发、丘水仙、余祺祥、丘金土等人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河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周兴滨: 本院受理(2020)闽0403民初1067号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杏支行与被告周兴滨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0月19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吴平坚、三明市春平物流有限公司、福建省康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丁文寿与被告吴平坚、三明市春平物流有限公司、福建省康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福田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2民初438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尤永寿: 本院对陈灼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4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郑明尧、郑明亮: 本院对陈彩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闽0123民初3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李子金、余丽晶: 本院受理张善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1319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王超: 本院受理原告陈欣欣诉被告王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本院(2020)闽0322民初22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林志雄: 本院受理原告郑梅德诉被告林志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322民初986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江庆安: 本院对郑文强诉江庆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2民初13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福州通尔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福建省长乐市明光福利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福建金港实业有限公司、郑飞、陈惠珍: 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与被申请人福州通尔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福建省长乐市明光福利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福建金港实业有限公司、郑飞、陈惠珍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0)榕仲受364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31日 福建男依邦服饰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严海松诉你单位有关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加班费、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0]第319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0年10月15日上午9时)。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31日 华浦(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黄智权诉你单位有关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克扣工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0]第325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0年10月15日下午15时)。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31日 唐璧溶、林文森、林怡霏: 本院受理(2020)闽0428民初897号原告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唐璧溶、林文森、林怡霏共同归还原告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299936.22元及按《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福万通贷记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的约定支付利息及违约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声 明 福建省海峡区块链研究院因法定代表人已变更,公章印章编号:3501040154455,现声明作废。我单位使用公章编号为:3501040116013。 福建省海峡区块链研究院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城厢区风凰山魏花店不慎遗失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1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302MA33QHBH2X,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城厢区凤凰山魏花店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综合农场幼儿园不慎遗失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各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782694380166X,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综合农场幼儿园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私立湖桃幼儿园不慎遗失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各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78258533497XJ,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私立湖桃幼儿园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道教协会不慎遗失大田县民政局2017年7月31日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425786930970A;有效期限:自2017年7月31日至2020年7月30日),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道教协会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本人朱凡辉(身份证号码350321198704020814)不慎遗失莆田市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的房屋购置契税收据壹张,收据号码PTA0P0436-01-00000597,金额16739元,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朱凡辉 2020年7月3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7月23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省城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7689988519 联系人:郑宗涛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斗池路357号冠坤。臻品2号楼201单元 福建省城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光泽县鑫绿叶苗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23MA2YEG9D5L),不慎遗失“光泽县鑫绿叶苗圃”圆形铜质钢印公章一枚,现声明该公章作废。 光泽县鑫绿叶苗圃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仙游仁民大药房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3月27日核发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壹份,证号:莆AB201500057,现声明该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仙游仁民大药房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山县年年有鱼水产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07月2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郑海珊 联系电话:13959676580 联系地址:东山县西埔镇聚福名城7幢406室 东山县年年有鱼水产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郑海珊 副组长:林春伟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年年有鱼水产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3月2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注册号:350626100038137,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年年有鱼水产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立行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7月3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罗立勇 清算组成员:邹志强 联系人:罗立勇 联系电话:13194012797 福州立行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云霄县甘茶度奶茶店遗失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2月19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6220037386,现声明作废。 云霄县甘茶度奶茶店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肖家坊经济联合公司不慎遗失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04年7月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7811000863),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肖家坊经济联合公司 2020年7月3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邵武市克富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020年7月30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林克富 清算组成员:林方历、邓玲娟 联系人:林克富 联系电话:13385994489 邵武市克富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润身堂足浴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84MA3244U407),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润身堂足浴店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长泰县金满仓禽蛋经营部不慎遗失福建省长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9月1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350625600139081,现声明作废。 长泰县金满仓禽蛋经营部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福州鑫万象运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330023851,现声明作废。 福州鑫万象运输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福建榕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号3501330009994)、财务专用章(编号3501330009995)法人章(林捷),声明作废。 福建榕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泉州博亿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不慎遗失2016年8月18日颁发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010002213601,编号:391002087825,法人:向金凤,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935009010006948954),现声明作废! 泉州博亿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2020年7月31日 公 告 2020年1月8日20时08分,一名行人(无名氏)在泰宁县国道528线588KM+700KM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呈植物人后于2020年7月28日02时许死亡。死者为一男性,年龄约六七十岁,外貌特征如下图。望有知情者请与泰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联系。 联系人:江警官、韩警官 联系电话:15259819913、15860871844 泰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茅老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和合同专用章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茅老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福建聚合房地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电子营业执照一份,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480213,现声明作废。 福建聚合房地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丝薇特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990006094701,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账号:158018694,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丝薇特商贸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丰源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编号:35070310000103,规格:40mm,材质:铜,形状:圆形),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丰源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龙文区强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38014935,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龙文区强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博泰建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章一枚(编号:3507840018550,规格:38mm,材质:铜,形状:圆形),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博泰建材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芗城区猫叔饮品店遗失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6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6020104355,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芗城区猫叔饮品店 2020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书坊梅盛英砍伐队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11月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84MA2YJ58J5Y),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书坊梅盛英砍伐队 2020年7月31日 公 告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明监管分局批准,下列机构: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安农商银行)及23个营业网点准许换发金融许可证。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明监管分局。现予以公告。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安农商银行,机构编码:B1972H335040001,NO:00428596,机构住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551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江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燕江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01,NO:00428597,机构住所:永安市燕江中路1087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茅坪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茅坪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02,NO:00428598,机构住所:永安市燕江南路856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川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贡川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03,NO:00428599,机构住所:永安市贡川镇龙凤路35号1幢208-211室,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郊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东郊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04,NO:00428600,机构住所:永安市燕江东路253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7年02月13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湖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大湖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05,NO:00428601,机构住所:永安市大湖镇石林北路13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远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曹远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06,NO:00428602,机构住所:永安市曹远镇坑边路80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砂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安砂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07,NO:00428603,机构住所:永安市安砂镇龙江路278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田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洪田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08,NO:00428604,机构住所:永安市洪田镇纵一路17-19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洋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西洋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09,NO:00428605,机构住所:永安市西洋镇新昌路78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水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青水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10,NO:00428606,机构住所:永安市青水乡永宁南街129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槐南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槐南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11,NO:00428607,机构住所:永安市槐南镇槐南村槐林路2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陶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小陶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12,NO:00428608,机构住所:永安市小陶镇文川大厦105-108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坊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罗坊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13,NO:00428609,机构住所:永安市罗坊乡梦溪东路26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泉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永泉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14,NO:00428610,机构住所:永安市新西路127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达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天达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15,NO:00428611,机构住所:永安市新府路338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营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西营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16,NO:00428612,机构住所:永安市解放北路752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新桥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17,NO:00428613,机构住所:永安市解放路1212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龙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文龙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18,NO:00428614,机构住所:永安市上吉山114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历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黄历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19,NO:00428615,机构住所:永安市燕南街道办事处黄历村新建村部大楼一层,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陶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大陶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20,NO:00428616,机构住所:永安市小陶镇陶新街道50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区支行,简称:永安农商银行南区支行,机构编码:B1972S335040021,NO:00428617,机构住所:永安市五洲小区101室,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坪分理处,简称:永安农商银行上坪分理处,机构编码:B1972U335040001,NO:00428618,机构住所:永安市上坪乡上坪村大源路12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7年02月13日。 机构名称: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华分理处,简称:永安农商银行西华分理处,机构编码:B1972U335040002,NO:00428619,机构住所:永安市槐南乡西华街73号, 批准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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