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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6日讯 8月4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出境入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严惩非法出境入境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巩固实验区“零疑似、零确诊、零输入”的疫情防控成果。 《通告》指出,将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非法出境入境,出售或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出境入境证件等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海上船员未经许可私自上岸、沿海渔船民擅自接驳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用于接驳的“三无”船舶一律依法予以没收拆解;严禁任何企业、个人私自容留、藏匿、运送境外人员经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海路偷渡出境。 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非法出境入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组织者、参与者、接收者、运送者,在疫情防控期间,举报内容经查属实的,将视情予以最高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同时还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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