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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31日讯 日前,平潭一女子骑行超标电动车,没戴安全头盔,遇交警正常执法,女子不知悔改,反倒辱骂执法警察。最终,女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平潭交通警察支队民警在翠园中路与海坛东路交叉路口进行执法活动时,发现女子周某骑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依法将其拦截询问。当民警想将其车辆推至路边进行进一步的劝导教育时,周某情绪激动,不断用言语挑衅执勤民警。 经劝导,周某情绪依旧未得到平复,她的这一行为引来不少群众围观。面对其恶劣行径,现场民警立即将情况报告至110指挥中心,并请求警力支援。在等待警力支援的过程中,周某仍旧态度嚣张,对民警大声辱骂,并对在场执勤人员作出带有侮辱性的肢体动作表达不满,整个过程持续近20分钟。 周某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平潭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平潭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驾驶车辆行驶在道路上,遇民警执勤检查时,要积极配合,如果对执法交警的处罚有异议,可以事后向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切不可在现场和网上辱骂、或与交警发生肢体冲突,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记者 陈菁 通讯员 翁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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