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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31 13:32:12

福建法治报2020年8月27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钟钗赛:

本院受理原告黄林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123民初8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廖晓斓、刘昕戈: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福建明溪县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汇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王凯禾、廖康威、张晓明、曾爱珠、刘益群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你们有效送达地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房地产估价报告中利评房字(2020)第SF0049号(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路353号802室、703室房地产的评估价格为802室336.91万元、703室250.37万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应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俞云福(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嘉儒村大王上4号):

本院受理原告陈美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180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本院决定于2020年11月26日10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简文: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简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19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林开春、陈庆华:

本院受理原告郑秀兰与被告林开春、陈庆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陈万忠: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陈万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14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蔡和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蔡和根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30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陈顺彬:

本院受理原告谢发清与被告陈顺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34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谢宝同: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谢宝同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胡福成: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胡福成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简钦仁: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简钦仁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陈美龙: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陈美龙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严辉跃:

本院受理原告苏龙顺与被告严辉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307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吴斌:

本院受理原告陈剑强与被告吴斌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蔡晓峰、蔡曲峰:

本院受理原告叶振铎与被告蔡晓峰、蔡曲峰、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泉州分公司、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泉州分公司不服本院作出的(2020)闽0602民初115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上述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詹华:

本院对任为东诉詹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2民初17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孙慧、孙小霖:

本院对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安泰支行诉孙慧、孙小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37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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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月花、黄可福: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和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范月花、黄可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7民初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范月花、黄可福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支付福建省和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费1904.1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50元,由范月花、黄可福负担;范月花、黄可福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交纳诉讼费5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沙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周榆淞:

本院受理原告沙县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周榆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7民初10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周榆淞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沙县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止的物业服务费2,947.61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50元,由周榆淞负担;周榆淞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沙县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告费600元;周榆淞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向本院交纳诉讼费5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沙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邓伟生:

本院对原告陈琪伟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3民初382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银谷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本委立案受理申请人林水龙与你公司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委于2020年8月10日作出的泉丰劳人仲案字[2020]第181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8月27日

上海阔礼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立案受理申请人王瑞芳、刀琳艳、崔瑶、张志慧与你公司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委于2020年7月28日、8月6日作出的泉丰劳人仲案字[2020]第119、129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8月27日

沙书龙:

本院受理原告姜荣梅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8民初646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法院依法判决:沙书龙应归还姜荣梅欠款14万元及支付利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31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黄建瑞:

本院受理(2020)闽0428民初1103号原告黄建军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欠款328218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刘加鹏:

本院受理(2020)闽0428民初943号原告刘建军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原告为其向林先金借款担保代垫付的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5万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刘加鹏、沈笑红:

本院受理原告刘建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428民初942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法院依法判决:刘加鹏应返还刘建军借款550000元及支付利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465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7日

公司分立公告

根据公司2020年8月20日股东会议决议,福安市鑫恒源工贸有限公司拟派生分立为福安市鑫恒源工贸有限公司和福安市闳阔电机有限公司。分立前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或由福安市鑫恒源工贸有限公司与债权人另行签订债务清偿协议。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对自己是否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作出决定,并于该期间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本公司将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兴寿、林小华

联系电话:13950589188

地址:福安市城阳镇铁湖机电配套工业小区金百路5号

福安市鑫恒源工贸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8月25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研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055553735

联系人:林荣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8层17室

福建研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新罗区胖祖茶叶商行不慎丢失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802MA34C09D5C,声明作废。

新罗区胖祖茶叶商行

2020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福安崇福寺不慎遗失2015年7月16日颁发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034000233102,编号:391001587092,法人:郑满容,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安支行,账号:891006530008091001)。现声明作废

福安崇福寺

2020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蔡孝旺不慎遗失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1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名称:福州市台江区义洲蔡孝旺服装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103MA342M9206,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蔡孝旺

2020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福仁养殖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月2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6262000005,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福仁养殖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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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本单位不慎遗失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编号(法人)宁蕉民证字第05号,现声明作废。

宁德市博雅早期教育中心

2020年8月27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沙县茅坪景丰种植专业合作社2020年8月26日的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阿勇

联系电话:13859145450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虬江茅坪村村部

沙县茅坪景丰种植专业

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朱阿勇 副组长:魏建财

2020年8月2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市森圣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8月24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圣

联系电话:1396081292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01号思景大楼18号店面

福州市森圣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负责人:林圣

清算组成员:林圣、张少青

2020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芗城区星程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芗城区星程塑胶

制品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福州雅博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330000795,现声明作废。

福州雅博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丽云面馆遗失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21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9810017534,声明作废。

福安市丽云面馆

2020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锅边李小吃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7月8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7020002193;有效期至:2021年7月7日),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锅边李小吃店

2020年8月27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8月26日股东决定,福建莫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250万元整人民币减少到1000万元整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联系人:莫瑞

联系电话:0595-86166970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柳城杏莲开发区

福建莫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通用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5年10月28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50000100013559,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福建省通用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8月26日股东会决议,福建智度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19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1655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1-87883926

联系人:马聪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1号楼2层

福建智度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贵稀堂陶瓷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7月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409675202X1,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贵稀堂陶瓷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云霄唯美职业技术学校不慎遗失云霄县教育局2019年6月11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135062230000018号,有效期限: 2019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10日,现声明作废。

云霄唯美职业技术学校

2020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本人林楚斌(身份证号:35012819910515611X)不慎遗失警察证,警察证号:232222,现声明遗失登报。

声明人:林楚斌

2020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本人林俞泉(身份证号:350128198901136115)不慎遗失警察证,警察证号:232222,现声明遗失登报。

声明人:林俞泉

2020年8月27日

作废声明

本公司遗失公章私章各一枚,公章章文:福安市鸿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私章章文:陈凯。声明作废。

福安市鸿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福州闽力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现声明作废。

福州闽力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福建万橡木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1月2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100100427803,现声明作废。

福建万橡木业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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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代码证书声明

福建万橡木业有限公司法定代码为:350100100427803由于不慎,丢失2015年1月23日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壹本,现声明证书作废。

福建万橡木业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认领公告

2020年8月15日23时许,福州海警局在西小引岛附近海域对1艘涂刷有“湘澧县辅0012”字样的钢质油船登临检查,船上人员无法提供该船舶相关手续。因上述船舶原主不明,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携带船舶相关手续来我局认领。(联系电话13105939758,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东街坑里188号)

福州海警局

2020年8月27日

认领公告

2020年8月16日15时45分,莆田海警局秀屿工作站执勤官兵在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西塞澳附近海域(25°14'169"N, 119°26′475"E), 查获一艘“三无船舶”(船长约为14.36米、宽约为3.5米),现场未发现涉案人员。查获时,执勤官兵在现场未发现相关证件。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船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手续到我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单位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警民路499号,联系电话:0594-5694110)

莆田海警局

2020年8月27日

认领公告

2018年8月15日11时55分,莆田海警局执勤官兵在平海湾后丘码头附近海域(25°10′19″N,119°07′43″E)查获一艘涉嫌“三无”船舶(钢质渔船,无船名船号,船长约22.87米,宽约6米)。查获时,现场无船员,船上未发现船舶相关证件。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船所有人携有效证件到我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594-5694110,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莆头村499号莆田海警局。

莆田海警局

2020年8月27日

认领公告

2020年8月20日,泉州海警局石狮工作站在祥芝附近海域对1艘无船名船号钢质运水船登临检查。该船长约18米,宽约3.5米,空载。现场未发现船舶的相关证书,现依法对该无船名船号船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船船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材料到泉州海警局石狮工作站认领,逾期我站将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19905950110

联系地址:福建省石狮市永宁镇梅林西一区2号(泉州海警局石狮工作站)

泉州海警局石狮工作站

2020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林青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2月10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50104MA32BD9G8J的福州市仓山区卿慕工艺品商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声明作废。

声明人:林青

2020年8月27日

认尸公告

2020年8月26日7时30分许,在敖东镇华东村海边发现一名高度腐烂无名海漂尸,男性,尸长181厘米,上身穿白色T恤,下身穿黑色运动短裤,死亡时间较久,已高度腐化,目前该海漂尸的身份信息具体不详,现存放于平潭殡仪馆,如有知情者请及时与平潭县公安局敖东派出所联系,联系电话24463050。

平潭敖东派出所

2020年8月27日

蔡永霖(居民身份证号码:350321197902037356):

本局于2019年10月31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闽莆环罚〔2019〕198号)对你作出处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2020年6月30日,经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裁定上述行政处罚决定超越权限,应予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撤销2019年10月30日本局作出闽莆环罚〔2019〕19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你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移交给莆田市生态环境局重新立案调查处理。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处罚决定书,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撤销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关于撤销闽莆环罚〔2019〕19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通知》(莆环荔撤通[2020]8号),逾期视为送达。(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锦塘街20号,电话:0594-2621606)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27日

连美清(居民身份证号码:350322197303104832):

本局于2019年12月13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闽莆环罚〔2019〕257号)对你作出处人民币贰拾伍万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因机构改革,我局作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上述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撤销2019年12月13日本局作出闽莆环罚〔2019〕25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你的环境违法行为移交给莆田市生态环境局重新立案调查处理。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处罚决定书,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撤销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关于撤销闽莆环罚〔2019〕2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通知》(莆环荔撤通[2020]6号),逾期视为送达。(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锦塘街20号,电话:0594-2621606)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漳州德吉程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漳州德吉程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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